江苏国资委印发一号文件 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文章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1-08

1月2日,江苏省国资委印发《关于省属企业修编“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和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国资〔2018〕1号),正式要求省属企业开展 “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修编工作,并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修编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

江苏省属企业对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回顾总结,结合形势变化和自身实际,重新审视企业发展思路和举措,修编“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以引领企业“十三五”后期的改革发展。战略规划要务实管用,切忌华而不实、形式主义。

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江苏省属企业要以新修编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对2018-2020年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责任主体、考核问效等作出具体部署,聚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是对发展战略规划的具体化,是创建一流企业的行动纲领,要确保可执行、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要实事求是,本着“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设定目标,既可以定位于创建国内、省内同行业一流企业,也可以定位于创建国内、省内某一个或某几个业务板块一流企业,多维度、多层次务实选择创建目标,避免脱离实际、好高骛远。

明确四项重点内容

江苏省属企业修编“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和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主业定位。各省属企业要在修编战略规划时,将企业主业控制在3个以内,有条件的控制在1至2个。修编后的发展战略规划是省国资委重新审核确认各省属企业主业的基础。二是压减管理层级。各省属企业要将压减管理层级纳入战略规划并列入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内容,确保在2018年底前,将本集团管理层级压缩至三级以内(二级、三级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可放宽一级)。三是明确“瘦身”目标和责任。各省属企业要将“瘦身”任务纳入战略规划并列入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内容,确保在2018年底前,计划内“僵尸企业”全部处置出清;在2020年底前,本集团“四类企业”(指停业、连续三年亏损、资不抵债、第四层级及以下的企业)、“三类参股投资”(指连续三年无收益、账面价值300万以下、第四层级及以下的参股投资)数量在2017年底的基础上减少80%以上。四是完善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各省属企业要将信息化建设纳入战略规划并列入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内容,完善企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推进企业ERP(企业资源计划或称企业资源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注:企业资源计划或称企业资源规划简称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由美国著名管理咨询公司Gartner Group Inc.于1990年提出来的,最初被定义为应用软件,但迅速为全世界商业企业所接受,现已经发展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之一。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是指建立在资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企业资源计划也是实施企业流程再造的重要工具之一,是个属于大型制造业所使用的公司资源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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