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接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浙江省国资委出台《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印发省属企业推进资产证券化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浙江省属企业改革上市步伐,推动浙江省属企业争当“凤凰行动”计划排头兵。
力争实现数量实力“双倍增”
《意见》明确了浙江省属企业上市与并购重组总体目标,即推进上市公司数量倍增、实力倍增,争取到2020年,浙江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到25家左右,每家省属企业至少控股1家上市公司,并且要进一步培育形成5-7家市值超500亿元、2-3家市值超1000亿元的上市公司队伍。
《意见》还明确了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路径。坚持以境内上市为主、境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为辅,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并重,分层分类推进上市,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大对目标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和并购重组,积极谋求新增上市平台。着力推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要求现有省属控股上市公司在2020年前开展资本运作,对市值偏低的上市公司,要尽早启动并购重组。
拟上市企业优先混改及员工持股
为扶持鼓励省属企业上市与并购重组,浙江省国资委将在职能范围内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包括优先将上市培育清单企业纳入混改试点及员工持股试点,在上市公司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允许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上限增长。同时,放宽投资管理,省属企业参与其他省属企业改组上市或省属国有控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其他上市公司并实施资产重组计划,可不受非主业投资比例限制。
此外,浙江省国资委还加强与省属企业沟通对接,明确实施路线图,下达了各企业2018-2020年资产证券化重点任务清单,实现“一企一目标,一企一清单”,作为未来几年省属企业落实“凤凰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工作的主要路径和项目抓手。
浙江国企已成资本市场重要力量
近年来,浙江国企上市公司表现亮眼,省属企业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已达13家,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53.3%,较2012年末提高了31.2个百分点。其中物产中大集团整体上市创造了“浙江速度”,浙能电力B股转A股为资本市场提供了“浙江方案”。同时,加快将优质资产整合注入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完成了多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比如,以国有控股的宁波港、浙江东方、江山化工等上市公司为平台,分别注入浙江国企在港口、金融、交通科技等领域的优质资产,进一步扩大了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优化了股本结构,提升了企业盈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