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宁夏国资委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制定印发《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程序,引入中介机构,加强工程结算审核,防范风险发生;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协调加快协议签订,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作进度。截至目前,签订分离移交框架协议54份,涉及企业36家、职工12.25万户,移交面积1113万平米,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移交签订协议率达到94%。宁夏农垦集团推进完成14个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政府管理签约,涉及移交人员388人、资产78.3亿元、土地4.1万亩,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编辑:李巨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