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可转债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文章来源:福建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8-22

日前,福能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喜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3亿元,拟用于建设“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以及“永春外山”“南安洋坪”“莆田潘宅”等3个陆上风电场项目。至此,福能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的审核程序基本完成,并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择机实施发行。

【责任编辑:王钰】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