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9-03-25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要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成果导向,精简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机制,给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多自主权。笔者认为,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必须从市场机制、合作机制、激励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文化机制等方面,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力促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创新创业浪潮。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蓬勃发展,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科技实力不断增强。但也要看到,我国科技发展还有不少地方有待补强。比如,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短板依然突出,一些企业对基础研究重视不够,重大原创性成果相对缺乏,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

此外,当前科技体制中也存在一些不匹配、不适应的问题。科技创新政策与经济、产业政策的统筹衔接还不够顺畅,全社会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机制和环境有待优化。许多行政事务和繁文缛节束缚了科研人员创新的手脚,科研人员自主权和科研创新的生态环境需要改善,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待健全。

笔者认为,对当前科技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应当从五方面进行改进。第一,进一步依靠市场机制配置科技资源,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加快和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激发企业在技术研发投入方面的积极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得到合理的市场报酬。

第二,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提升创新供给质量。目前我国可用于转化的高质量创新成果比较缺乏,科技成果与企业及市场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速度较慢且转化滞后,不适应产业发展要求。要破解这一难题,可以考虑倡导面向或引领市场需求的新型创新合作机制,倒逼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广泛合作,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根据市场需求、企业需求进行创新。

第三,完善科技人员激励机制,激发其积极性创造性。改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环境,建立以企业需求为主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多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体现倾斜于科研人员和研发活动的导向,激发微观个体从事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热情。

第四,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重视青年人才培养。要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管理制度,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建设项目,加大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的培养力度,高度重视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的科研团队建设,促进科研人员协作创新。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减少阻碍科技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障碍。加大对优秀青年科研人才的奖励力度。

第五,培育创新文化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要倡导创新文化,建立宽松的创新生态环境,允许积累、允许试错,为基础研究提供良好支持,努力培育潜心科研的氛围。培育企业家创新精神,倡导创新意识,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创新文化环境,形成全社会鼓励创新的正向激励环境。(吴 青)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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