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调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9-05-09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目的是聚焦互联互通,深化务实合作,携手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近6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大批合作项目落地生根,“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基本形成。其中,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和通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建立和加强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高效畅通的亚欧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需在已有进展的基础上继续建设经济走廊,构建以新亚欧大陆桥等经济走廊为引领的互联互通网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积蓄动力。

“一带一路”建设近6年来,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将亚洲经济圈与欧洲经济圈联系在一起,为建立和加强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高效畅通的亚欧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几年的扎实推进,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已经实现了良好发展,下一步还需抓住重点、把握关键,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进一步凝聚共识、增进信心、汇聚资源,为更好建设“一带一路”奠定坚实基础。

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对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实施意义深远

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是系统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切入点。“一带一路”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穿越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北冰洋四大洋,合作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诸多领域,以经济走廊建设为切入点,有助于系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示范效应、增强各方信心。

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是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通江达海,辐射世界其他区域,对外可以线连接、以带支撑起整个“一带一路”,对内可服务于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是“一带一路”建设“分区施策”的重要载体。“一带一路”涉及地域范围广、国家数量多,沿线国家的制度多样性强、资源禀赋不同、发展水平不一,与中国经济结构的互补性及国际合作关系也存在差异。根据不同经济走廊的现实情况分别推进,可以有效提升发展战略的契合度,促进相关政策的针对性。

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表现出鲜明特点

总体进展存在较大差异。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提出的时间有早有晚,发展基础也不同。大多数经济走廊较早就有发展萌芽,但有的建设进程比较快,有的进展就比较迟缓,发展程度差异比较大。

经济合作各具特色。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旨在打通东亚和西欧密切合作的交通运输通道,同时为内陆国矿业产业链延伸和贸易合作提供出海口,因此国际贸易通道建设和海关运输便利化成为其合作重点。中蒙俄经济走廊以能源合作与农业合作为重点,通过跨境产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联通,促进三国合作与发展。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能源资源丰富,但工业发展相对滞后,因此能源设施联通和贸易通道畅通成为其着重推进的领域。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基础好、市场潜力大,国际产能合作成为其经济合作的重心。中巴经济走廊可为中国西部地区及巴基斯坦内陆地区开辟便捷的出海口,两国政治互信度较高,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合作范围广、力度大,包括交通、能源、水电、港口等诸多合作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连通两个人口大国,经济结构互补性强,产业发展存在梯度差异,可以说是合作潜力最大的经济走廊。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联通是关键领域。交通基础设施不但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且也是开展国际贸易和人文交流所不可或缺的,因此被经济走廊各国所关注,也是每个经济走廊开展国际经济合作所优先考虑的问题。比如,中蒙铁路的升级改造,中俄莫斯科至喀山高铁项目被置于重要位置;新亚欧大陆桥干线的优化及支线的开通,以及交通运输便利化制度的建设;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铁路换轨效率提升及部分区段优化项目的优先推进;中巴经济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成为仅次于能源项目的重要领域;等等。

与此同时,各个经济走廊的政策沟通总体进展比较显著,国际贸易的稳定性和增长性也都较好。

深化国际经济合作,更好应对诸多挑战

当前,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逐渐驶入快车道,但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经济走廊建设一般跨越多个国家,当前尚缺乏有针对性的合作机制,现有合作机制又深受世界经济变局的影响,推进经济走廊建设的难度加大,需平衡好各方面的关系。再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体复杂多样,政局不稳定对战略和规划对接的时效性影响较大。此外,法律政策连续性较弱、商业风险较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

对此,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以共同规划为抓手凝心聚力,以加强合作机制建设防控商业风险,以示范项目探索成功模式,以早期收获坚定多方信心,先易后难推进,逐步积累经验、汇聚更多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是统筹规划,开放建设。目前,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主要是各自推进,这一情况不利于灵活调配、综合利用资源。建议邀请相关国家和重要国际组织与中国开展联合研究,确定经济走廊建设的愿景和建设规划,明确合作建设原则。

二是因“廊”施策,先易后难。各经济走廊的合作重点不同,沿线国家的合作需求与基础条件也存在差异,因此在统筹协调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各经济走廊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合作策略,区别推进。在同一经济走廊内,集中发力,围绕重点合作领域着力加强合作机制建设,优先建设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

三是政府引领,企业主导。政府通过政策沟通,凝聚共识、营造环境、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对于非公共设施、非公益类项目,企业要遵循商业原则进行独立决策、自主运营、公平竞争、自负盈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配置资源、主体激励、规避风险等方面的优势。

四是协调联动,智力先行。经济走廊内蕴丰富,不仅包括通道建设,还包括物流体系建设和产业合作,在构建交通网络的同时,需推进通关便利化合作、标准体系对接、物流园区规划及产业园区布局,形成内外多方面建设协调、良性互动的格局。同时还要加强智库与工商界的沟通交流,增强共识。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采取务实举措稳妥推进

一方面要共同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均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经济走廊建设属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制定规划要通过共商的方式,建议分三步走:第一步,以经济走廊为单元联合开展基础研究;第二步,以经济走廊为单元邀请相关方政府部门制定所在经济走廊的发展规划;第三步,召集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代表性国家磋商制定总体发展规划,也可邀请国际组织参与其中。当前,中蒙俄经济走廊已联合制定发展规划,其经验和模式可供其他经济走廊借鉴。

另一方面需加强经济走廊合作机制建设。分别建立各经济走廊沿线国家之间的协商机制;增强与沿线现有区域或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协调对接;根据经济走廊参与方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增强合作机制建设;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地方政府之间等各层级合作机制的建设。当前,比较紧要的机制建设包括:设施联通协调机制、投融资合作机制、风险联合防控机制以及利益协调与争端解决机制。

与此同时,加紧推进标准兼容对接。标准兼容对接是提升经济走廊经济活动效率的关键。我国应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多类主体的作用,双边多边合作渠道并举,加强对相关国家的技术援助,提升其标准应用能力,引领经济走廊标准合作;针对不同经济走廊的重点合作领域,分产业推动国家标准互认;以跨境、边境等经济合作区以及跨境企业项目质检合作为突破口,推动标准互认和新标准制定,“以点带面”推进国家间标准合作。

此外,还要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性项目,围绕各经济走廊核心合作领域,以互利共赢为出发点,选择典型项目,精心设计、稳妥推进,有利于增强各方信心,降低试错成本。并且在强化区域合作的公共品供给上下功夫,整合政府、商业协会、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研究机构等多方面的政策、项目、服务、典型案例、商业环境和进展情况评估报告等信息,将其公开发布,供相关方参考。(罗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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