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强调要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弘扬科学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我国制造产业领域,各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产业基础薄弱。基础研究是现代产业链中最核心的环节,也是产业基础的重要支撑,产业基础能力是构建我国现代产业体系的底板工程,是影响和决定产业发展质量、产业链控制力和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因此,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增强关键和核心技术自我供给能力,把产业发展的基础和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是迈向产业强国和经济强国的迫切任务。
抓好科技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战略顶层设计,首先要保障政策供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同时要发挥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紧紧抓住改善生产关系解放科技生产力这个“本”,完善科技政策、教育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配套性,集中政策的着力点。系统规划基础产业和产业链现代化总体布局,既要立足当前自主安全从突出的“卡脖子”问题抓起,又要立足长远布局孕育重大科技突破的新兴领域,把好重点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扭住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这个主体,创新组织动员模式,变革科研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打造一条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新路径。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
我国有利于知识产权、基础共性技术转移和技术服务的政策、法治、市场环境还不完善,知识产权等要素市场体制尚不健全,造成基础研究创新活力不足。打破科技成果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的藩篱,打造科技创新生态,形成促进创新发展的生产关系是解决矛盾的根本。《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2020年将要实施的《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率先从立法层面对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进行制度安排,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高校院所,可以将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未形成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权利,全部或部分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并同时约定双方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方式等新规。将知识赋予资本的属性,使科技人员和组织之间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可以相对分离,这种生产关系的改善将激发科技人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动力,繁荣知识产权市场,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国家应加快推进创新科技体制机制的政策法规配套,同时探索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不同所有制主体进行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存量成果转化,推动增量成果产出。这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新有积极意义,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塑造科学精神、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促进我国发展成为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引领未来科技和产业革命将产生深远影响。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主体力量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打好“攻坚战”,要发挥主体力量对产业链的组织力、对基础产业的带动力和对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从我国进入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的情况看,国有和民营骨干企业具备引领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发展的基础能力,我国高校院所和中小企业的规模也处在世界前列。因此,应将国有骨干企业、科技型骨干民营企业、高校院所作为国家战略科技主体力量,中小企业作为支撑力量。要强化国有企业在攻坚战中的使命责任,充分发挥在重要领域和关键行业领域的资源优势和主力作用,深化军民一体化创新。引导骨干民营企业发挥产业链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全球产业链竞争力。促进高校院所发挥科学研究、试验验证的人才和设施优势,聚焦到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利益的基础理论、基础研究主战场。通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带动和支持,中小型“专精特新”基础产品企业一定能够快速成长起来,起到对产业链的支撑作用。
构建新型链式协同创新体系
在现代产业生态中,上中下游的企业、高校院所可以说是唇齿相依、利益共存。当前,我国多数产业领域尚未形成以产业链龙头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紧密融合的链式创新体系,相互合作过程中“协”而不“同”的矛盾突出,存在“下游不信任上游,上游找不到应用场合”的矛盾,新兴技术成果转化的基础成品进入市场遭遇壁垒。因此,需要形成协同创新利益共同体的新型组织模式。一是利用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牵住战略科技力量这个“牛鼻子”,推进链式协同创新,这是组织打好攻坚战的关键。要改革国家科研管理体系,下放项目管理权限。建立以实现基础研究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整体能力提升市场化结果为导向的新评价标准。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基础产品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为结合点,以项目为主线,运用市场选择性机制,由核心骨干企业整合庞大的产业链上中下游,实现在统一目标下的有序分工协作和互利共赢。二是探索政府和主体企业科研资金基金化管理方式,将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变为资本化的投入,用事前产权约定方式以资本(含知识产权)为纽带将主体企业、高校院所及参与实施成果转化的中小企业的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构建我国现代产业链体系。
促进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量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基础研究涉及领域广,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目前,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比重仅占5.5%,而美国高达24.6%,结构不合理。同时,政府投入占98%,企业资金仅占2%左右,经费来源单一,政策引导不足。许多大型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瞄准的是短期市场机遇,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未得到足够重视,难以支撑现代产业链发展。国内外的创新实践表明,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推动才能促进基础科学进步。因此,迫切需要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投入。一是调整政府科研经费投入结构。目前,我国应用开发和集成创新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应由企业和社会资本主导投入,将政府基础研究经费比重尽快调整到和美国相当的水平,甚至更高。政府基础研究经费应侧重于“市场机制失灵”的基础理论和前沿性基础技术等。二是政策引导基础研究投入多元化。通过科技成果权属产权改革,活跃知识产权资本市场,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投入。通过税收及政府产业政策补贴等政策激励,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基础研究。探索将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新兴产业基础产品和“卡脖子”创新产品,其销售后的应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给予一定的税收返还奖励;调整政府补贴方法,支点前移,直接对产业基础领域的创新型产品实施补贴,改变政府主要补贴下游企业,上游基础产业“喝汤”的状况。三是建立国家基础产业投资基金,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投入效率。可考虑国家层面成立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别的基础产业投资联合基金,由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体企业参与,并在公开市场募集资金。对各类股权投资机构一视同仁,经过严格评估认证都可进入国家基础产业投资基金体系。主要通过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的市场化原则对基础产业提供股权类资金。风险共担,投资收益向机构倾斜。科研项目通过市场化机制管理,提高资金效率,更加有效促进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