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坚定扩大对外开放,保障国际物流畅通,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增加了世界经济下行压力,给开放合作带来更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也对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提出挑战。但是,疫情绝不会关上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
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是我们根据改革发展客观需要作出的自主选择,这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利于世界和平、稳定、发展。这一基本判断没有因为疫情而发生改变。
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利因素并未发生根本转变。一方面,我国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优势,为对外开放提供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我国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优势,为对外开放提供了基本支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不仅继续坚定推进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也采取各种积极举措来应对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阵地”,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就稳住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根基。随着我国疫情得到控制,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外贸外资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在加快。数据显示,3月份我国进出口总额24459亿元,同比下降0.8%,降幅比1月份至2月份收窄8.7个百分点。
这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也充分展现了中国在疫情面前坚定不移走扩大开放道路的决心。
首先,加快落实各项外贸支持政策,精准帮扶企业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全力保市场、保订单、保履约、降成本、防风险。加快外贸领域科技、制度、模式创新,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挖掘外贸新增长点。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减少贸易限制,推动贸易伙伴简化通关手续,优化口岸、物流等服务。
其次,积极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是中国应对疫情冲击的又一重大举措。疫情在全球蔓延破坏了各国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各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带来重大冲击。我国将加大力度支持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内生增长动力的释放,使得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得以尽快恢复,为稳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贡献了“中国力量”。
可以看到,一系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举措已经产生了积极作用。如宁波舟山港等多个港口生产已经恢复至日常水平;一季度,钦州港港口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分别增长8%和24%。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国更高水平开放的脚步一刻也没有停止。
今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法》生效,外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项的审批与备案全面取消,持续开展法规文件“立改废”,外商投资更加便利,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今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也有望比往年更早推出,对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张负面清单只减不增;今年4月1日起,中国正式取消对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再次彰显中国坚定推进对外开放的姿态……
继续扩大市场开放、继续完善开放格局、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多双边合作、继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经济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