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20-11-02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摆在各项规划任务的首位,进行专章部署。从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到十九大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再到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中央对于科技创新的谋划部署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科技创新是“十四五”时期应对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的抓手。未来五年是科技创新发力最关键的五年,也是最具不确定性的五年,不仅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秩序大调整与关系大重构、全球疫情蔓延以及经济动荡动态调整,还需要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的未来发展之道。

新的发展形势下,经济结构、经济增长点、产业布局、资本市场等都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而科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短板,包括科技与经济融合性较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不完善、关键领域和环节高精尖专人才匮乏、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不高、科技成果市场化能力不足等,亟须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改革效应。

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新发展的着力点在于从核心创新要素上进行突破。这就要求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破解创新关键环节改革梗阻,释放制度红利;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和科研机构为主体、科学家和人才为主力、制度为保障的创新生态环境体系;构筑科技创新新高地,抓住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机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首先,转变政府职能,从科技管理转向创新服务。创新驱动既是发展方式的转变,也是体制机制的改革。只有政府职能转变到位了,科技领域各项改革才能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营造融合、协同、共享的创新生态环境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目标是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即界定政府对科技创新的边界,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构建引领、支持和鼓励创新的科技体制,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次,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建立政策链、服务链和资金链联动的创新发展模式,从财政金融支持、人才支撑、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加强创新要素间的良性互动和有效整合,实现创新要素集聚和各主体的协同可持续发展。建立聚焦科技创新需求的新型研发机构,从事科研、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融通科技与经济两大板块,破解我国现存的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难题,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

再次,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企业市场应用研发技术创新、前沿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基础研究平台发展,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支持体系,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获取科技创新要素的能力,促使更多企业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设计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科技资助项目,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培养创新型企业家队伍,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

最后,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围绕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税收等关键环节,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打破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在收益分配上有效激发科技人员对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优化科技创新评价体系,调整企业创新的指标比重,通过合理放权建立层次分明的管理体系,开展项目立项决策权下放试点,赋予项目承担单位更大自主权,为科技创新主体进行实质性“松绑”。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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