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的进军号令,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入行动力量。
一切伟大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回首来时路,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们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展望新征程,前方仍有不少硬骨头要啃、不少难关要攻克。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宏愿,我们仍然使命在肩、任重道远。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转换。脱贫基础更加稳固,脱贫成效更可持续,是开启奋斗新征程的重要基础。当前,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基础仍然较为薄弱,部分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5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顺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各项工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聚焦这个主要矛盾,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只有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让全体中国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