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突出的制度特征之一。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也具有其突出的特色体现,即国有企业在其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三者紧密相关。因此,理解中国共产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特质的关键要义。
中国国有企业的经济本质
顾名思义,国家设立、国家所有的国有企业,其经营行为目标是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换句话说,国有企业行为归根结底取决于其所有者——国家意志。这是毋庸置疑的产权规则。
不过,如果按一般民法原则,国有企业也是企业,也定义为营利性组织,通俗地说,“赚钱”是其本分。所以,在经济分析中,“利润最大化”也可以作为其效率要求和国际竞争力要求的显示性指标。但是,无论是从价值理性还是从工具理性意义上说,利润最大化都不是国有企业的私利目标。服从于其产权主体的利益目标定义,在国有企业的组织行为中,并没有其产权性质所支持的私人性利益目标的系统性制度要求和制度安排,也就是说,私利性不是其产权主体的理性目标,国有企业中的越轨牟私利者,属违法乱纪。
既然国有企业的制度使命是国家和人民利益,那么,理所当然,必然要有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在中国,无可替代,这非中国共产党莫属。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领导者,没有自己的私利或其他特殊利益,其宗旨就是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反之,如果中国国有企业可以不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不听从共产党所代表的人们利益主张,那才是不可思议的悖理逻辑。
中国国有企业在产权性质上是由国家代表的全体人民所有,那么,国有企业的壮大就是人民权利和国家实力的增强。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中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经济学对认识世界,甚至对构建世界秩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传统经济学范式承诺的世界中,尤其是在由西方主流经济学体系的范式承诺所建构的想象世界中,政党在经济体系中的存在是不被接受的。在微观—企业、宏观—政府的经济行为模式中,最多只能将执政党角色纳入“政府”概念之中,作为“宏观”调控的组织行为主体来观察。这显然是完全不得要领的误解。其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不是“微观”也不是“宏观”的组织行为,而是体现了“中国特色”的中国经济域观特质。表现为: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域类,中国国有企业是在世界企业群类中现实存在着的一个企业域类,它在党的领导下成长壮大,表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形态的现实生命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中国国有企业的这种独有特质体现在其企业组织行为和组织关系的所有重要方面。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重大经济科技和人才战略、进行改革开放创新、参与经济全球化,到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职工权益等……党都要进行全面领导,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都不能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而要始终居于领导核心地位,而且还必须“党要管党”,保持自身的先进性。这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组织行为主体。在经济学的范式承诺中,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域观存在体。
中国国有企业制度的内在机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共产党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和不断加强国有企业的党建,在中国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具有内在性、系统性和使命性,它既不是外置性的,也不是局部性的,而是企业制度安排和机制规则的全面性内在机理。
当然,经济活动是高度开放性和国际性的,市场经济需要有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所以,尽管中国国有企业的机理规则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但也需要与经济全球化的规则接轨、挂钩、协调,形成和而不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经济系统,这也是全面加强党建的题中应有之义。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国有企业必须努力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
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国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党建,也是一个伟大的创新使命。参与和融入经济全球化与国有企业的党建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全人类的利益相关者网络体系,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进步中,将日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式地相互交错、水乳交融。
总之,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不是封闭的“关门革命”,而是肩负重大使命的开放性举措;不是向后看,而是向前看,是不断探索中的中国特色之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