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怎样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等重大问题,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明确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明确了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新时代的使命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要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排头兵、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做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排头兵”“中央企业等国有企业要勇挑重担、敢打头阵,勇当原创技术的‘策源地’、现代产业链的‘链长’。”这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明确了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原则和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两个一以贯之” 深刻阐明了国有企业改革是有立场、有方向、有原则的,必须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三个有利于”明确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标准,要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强活力、发展壮大。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以创新性实践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比如,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标志性成果,为更好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打下坚实基础。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活力显著增强,营造了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差异化的薪酬分配体系,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员工能进能出、机构能增能减。
在一些关键环节实现历史性突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逐步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成功推进。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存在的功能不清晰、定位不明确、发展同质化、考核评价不科学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一些混改企业成为完善治理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的“领头羊”。推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
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职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国有企业战略支撑作用和履行社会责任能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进一步增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力度持续加大,对产业链安全稳定和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支撑作用日益显现,在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创新体系不断完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持续涌现,进一步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国有企业进一步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排头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效推动复工复产、稳定经济运行和完成全面脱贫攻坚任务、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国有企业都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