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强调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深得党心民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资产管得怎么样、用得好不好,关乎国之命脉、人民福祉,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相连。
近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要看到,这项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
当前,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好制度更要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做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本领。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国务院要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摸清家底,建立健全全国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将所有国有资产包括地方国有资产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覆盖,拿出“明白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通过制度保障,让国有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生动体现,将激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有守有为,真抓实干,确保人民共同的财富靠得住、成色足、用得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改革发展的获得感。
(本文摘自《经济日报》 作者:周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