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文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优化境外国有产权配置,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
国资委网站1月21日对外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各中央企业要切实履行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实际控制企业纳入管理范围。通知明确,各中央企业要落实岗位职责,境外产权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责专岗,确保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根据通知,各中央企业要严格境外产权登记管理,应通过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逐级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确保及时、完整、准确掌握境外产权情况;要加强对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和特殊目的公司的管理,持续动态管控。
通知明确,各中央企业要强化境外国有资产交易的决策及论证管理;要加强境外资产评估管理,规范中介机构选聘工作;要加大境外产权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与企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法律、财务等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境外检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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