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内蒙古国资委”)获悉,2020年内蒙古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58.9亿元,实现整体盈利13.8亿元,企业经营呈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
内蒙古国资委副主任王晓燕介绍,根据相关国有企业月度快报统计显示,2020年内蒙古2873户国有及国有控股独立核算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739.2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1.1%,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在这其中,内蒙古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5%,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国家要求的下降2个百分点的任务。”王晓燕说。
进一步调整与优化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是内蒙古在“十四五”期间针对国有资本的重要改革举措。内蒙古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处长魏树琪表示,“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将通过四方面的措施来推动与落实这一改革。
首先是有效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魏树琪表示,内蒙古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动内蒙古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以市场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调整结构,发展实体经济,优化和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
“我们将大力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其他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重组整合,加快区属企业横向、纵向调整,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升级,推动中小国有企业优化整合。”魏树琪说。
二是要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对此魏树琪强调,要立足内蒙古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功能定位、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和发展需要,紧扣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产业链和供应链的优化升级,构建内蒙古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继续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是‘十四五’期间内蒙古优化国有资本结构与布局的重要环节。”魏树琪说,2021年内蒙古将建立区属国有企业主业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同时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全面梳理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力争区属国有企业在2022年基本完成存量清退处置,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以内,法人户数减少20%以上。
不断加大新动能的培育是构建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我们将积极推动内蒙古国有企业更多地投向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行业一流企业。”魏树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