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1日电 (黄盛、实习生姜荟秀)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在京召开了法治央企建设媒体通气会(以下简称“通气会”)。会议表示,“十三五”期间,央企全面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法律审核意识,增强监督问责能力,累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2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国资委累计组织或督促央企核查违规问题、责任追究5千余人次。
对此,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央企普遍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在“依法治企”方面已经走在了市场前列,形成了相对健全的制度和规范化的模式。
据悉,近年来央企的法治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和深化。2015年12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明确央企法治建设路径;2016年4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在部分央企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五家企业列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其后,2018年国资委印发《央企合规管理指引》,并陆续编发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合规指南。截至目前,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12件,成为央企深化法治建设的制度基础。
“央企不断深化法治建设与面临的经营环境变化有关。”吴刚梁认为,央企目前在国外开展海外业务时面临着一些贸易限制,有较大的涉外法律风险;在国内市场有可能面临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高负债经营风险等,这要求央企的法治工作深度参与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当中,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100%法律审核把关要求,通过写入制度、嵌入流程,使其成为不可逾越的环节。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88家央企集团在董事会明确推进法治建设专门委员会,90家央企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许多企业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述职必述法、干部任前法治考试或谈话等制度。同时,央企集团层面已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专业化率超过80%。
吴刚梁建议,央企应该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在企业管理层面进行法务与风控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合规建设统领全局。
有业内人士在通气会上指出,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必须强化监督问责,扣紧国有资产监管最后一环;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一贯要求,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原则,加快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