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获悉,内蒙古圆满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80项改革任务,全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2022年1月至11月,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23.5亿元、利润总额59.8亿元,上缴税费143.2亿元,整体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为稳定全区经济大盘作出贡献。”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吴大鹏表示,三年来,全区国有企业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国有企业运行质量更趋稳健。
三年来,内蒙古聚焦新产业新业态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发力,包银高铁、包银高铁银巴支线、集大原高铁、太锡铁路、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5个项目以及金山二期2×66万千瓦热电厂、上海庙2×100万千瓦电厂、引绰济辽二期工程、包茂高速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等多个项目加快推进建设。
吴大鹏表示,内蒙古全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研发投入强度稳步增长,2021年监管企业累计投入研发费用73.7亿元,同比增长52.6%;研发投入强度同比提高0.47个百分点,企业创新动力不断增强。
按照“资产过千亿、保留10户,资产不足千亿、保留5户”的要求,三年来,内蒙古各盟市全部完成了重组整合任务,一级企业数量由290户减少至81户,基本解决了普遍存在“小”和“散”的问题,正在加快形成一批板块清晰、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
“三年来,我们在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动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频共振以及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瘦身健体’目标上取得明显成效。”吴大鹏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圆满收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性难题得到有效解决,企业摆脱了沉重包袱,实现了轻装上阵。
内蒙古持续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权责事项由原来的审批、备案、责任3张清单优化整合为包含10个模块35项的“多单一表”,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全面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能力上取得明显成效。
吴大鹏表示,未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将扎实做好生产经营,着力补齐区属企业发展短板,做大资产规模,提升经营效益,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全面加快创建一流企业,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