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23

  江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指出,江西将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80%左右国有资本集中到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实现省属国有资产总量、营业收入双超“万亿”。

  《意见》指出,江西将加大集团公司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国企特别是竞争性领域企业改制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企的重要组织形态。经过5年左右努力,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60%。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江西将按照不同功能定位,通过改组或新设,逐步形成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金融控股、创业投资、自然资源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促进国有资本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延伸。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经过5年左右努力,国有重点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左右。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18年提高到30%左右。

  同时,江西省将积极推进开放性市场化战略重组,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千亿元企业。支持江铜集团、新钢集团、江铃集团和昌河汽车等企业,加大改制重组力度。

  (本文章摘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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