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中国经济最大潜力在于改革

文章来源:《求是》  发布时间:2016-01-15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基本理念、重大举措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化解经济发展中突出的结构性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创新,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重构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10%左右的高速增长,成功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2015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新增就业超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全国居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经济增长,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呈现勃勃生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进入新常态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从上中等收入国家迈进高收入国家行列任务艰巨。亟待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一般经济规律表明,经济增长主要来自于要素投入的增加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前者主要包括劳动力投入和资本投入的增加,后者是指扣除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投入贡献后,由技术进步、管理水平、劳动力素质、要素使用效率等其他因素的改进与革新带来的产出增加,反映了各生产要素的综合利用效能,体现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是影响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的关键因素。从国际经验看,一国经济发展早期主要依靠要素投入特别是资本投入,进入发展中后期阶段以后,要素投入的贡献下降,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步提高。这是因为无论任何国家,生产要素总量是相对有限的,资源环境和社会承载能力也是有限的,受要素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制约,依靠增加要素投入数量推动经济增长总会遭遇瓶颈,经济增长、人均收入和财富水平提高最终要依赖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特别是进入后工业化阶段经济增长将会更多依靠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我国过去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是重要因素。据有关机构测算,1982—2010年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21.5%。但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增速下降,导致我国经济增速下行。未来一个时期,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核心是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发展动力顺利转换。

二、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结构性矛盾

近年来,我国进入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发生深刻变化。抓住和利用好这一战略机遇期仍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问题凸显,制约着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和经济稳定增长。

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2012年以来劳动年龄人口数量连续下降,预计“十三五”时期继续减少1000万人以上,人口红利逐步消减。人口老龄化加剧,2014年末老龄化率达到15%左右,高出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约5个百分点。用工短缺,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年均增长13.2%,农民工工资年均增长13.5%,高于同期劳动生产率(按现价计算)年均增长11.1%的水平,劳动力成本增长已快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资本边际效率下降。国际金融危机后,随着政策刺激下投资大幅增长,资本边际产出效率明显降低。从2008年到现在,每新增1元GDP需要增加的投资已经显著上升。投资回报率低,直接影响了企业投资意愿。投资结构也不尽合理,设备投资占比不断下降,从2008年的23.5%降至2014年的19.4%,土木建筑类投资上升,2014年占比已达2/3,增加投资更多依赖政府和房地产投资。再加上前些年我国产业链基本以土木建筑类投资为核心来布局,也造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

杠杆率较高。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杠杆率迅速上升。尽管总体债务规模可控,但我国整体债务占GDP的比重与2008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这种状况不利于企业稳定发展、推进技术创新、迈向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中高端。尽管政府债务占GDP比重还不到40%,但部分地区偿债压力较大,存在局部风险。

一些制度机制抑制资源配置效率。一些领域垄断和行业准入壁垒依然存在,企业缺乏退出机制,僵尸企业僵而不死,影响资本配置效率。劳动力素质有待提高,高技能和创新人才不足。劳动合同法一些规定有待完善,加上户籍制度的共同限制,影响了人口的自由流动,制约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创业。仍有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规定使得审批手续繁杂,征地拆迁难,投资项目落地慢。农村土地改革滞后也使得土地缺乏流动性。这些体制机制矛盾造成交易成本过高,限制了要素的自由流动,影响要素使用效率的提高。

在“三期叠加”阶段,针对上述结构性问题,我国正在持续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加快关键性体制机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释放潜在生产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努力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和增长点,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快结构性改革激发经济增长潜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难题,培育发展新动力,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价格改革,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为市场和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价格信号,为结构优化和自主创新提供基本保障。加快推动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企业破产退出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开市场准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调动市场力量增加有效供给。

加快推进国企改革。规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混合所有制发展,抓紧处置僵尸企业,允许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企业破产关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积极推进财税金融改革。全面推进落实财税改革方案,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以及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深化利率和汇率改革。允许实体企业、财务公司等组建不同规模、多元化的金融机构,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尽快修复证券市场功能,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引导各地规范推进,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提高投资效率。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完善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为核心,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在此前提下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增长机制,并与缴费贡献密切挂钩。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结合新型城镇化,办好乡、村医院,真正建立有序分级诊疗格局。

提高劳动力流动性和劳动力素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人口转入非农部门,提高劳动生产率。适时调整完善劳动合同法,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完善劳资双方公平决定劳动者报酬的机制。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等政策,提高劳动参与率。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企业、社会办学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劳动者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建立健全与受职业教育的劳动人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直接进入市场,按科技要素实现价值回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入后补助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支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关键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创建知名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尽快修改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助推投资项目落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实行地票制,农民宅基地还耕后,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变为资本,可携带入城投资创业,既有利于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也有利于消化房地产库存。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既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也有利于进城农民安居创业。

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这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举措。应围绕大中城市圈发展紧凑型城市,增加城市密度,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以发展大城市为核心,建立重点城市圈;以省会城市为辐射,培育发展若干城市带;以县(市)城区为中心,带动发展中小城镇群。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要与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改革升级农业补贴政策,减少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减少对农产品市场的扭曲。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口粮安全,通过部分进口解决国内其他粮食需求缺口,实施土地休耕轮作、农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修复,扩大农业适度经营规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释放更多劳动人口转移到非农部门。

(作者为财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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