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国企剥离办社会”改革稳步推进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8-04-24

企业办社会、包袱沉重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大量国有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孟建民近日表示,要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一国企改革重点任务。

“三供一业”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其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这项改革于2016年启动,目前各地、各中央企业均制定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涉及的333个城市出台或明确了“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移交协议的达到80%。国资委强调,移交必须是真移交。采取“先改造后移交”模式的,要加快维修改造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移交管理服务职能,并尽可能完成资产划转。实行“先移交后改造”方法的,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管理服务职能移交和资产划转,并按进度要求实施维修改造。个别特殊情况的,也要做到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是国企剥离办社会改革的三大难点,今后如何推进?

国资委强调,目前已经启动试点的5个独立工矿区,即中国石油大庆油田、中国石化胜利油田、东风汽车十堰基地、河北开滦集团古冶矿区、陕西有色金堆城钼业矿区要按照确定的思路,力争2018年上半年完成主体任务。各地各中央企业也要全面推进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同时完善服务网络,将独立工矿区纳入服务范围,主动提供基本公共管理服务。职工家属区供电职能要交电网企业承担,大型独立工矿区生活与生产供电相互交错、难以分割的,可无偿移交电网企业,也可由电网企业与独立工矿区企业或地方政府共同组建供电公司,但要由电网企业控股。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已在上海、重庆、大连、鸡西、长沙5地试点。国资委明确,有关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指导所属企业主动参与试点,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无偿划转地方政府。中央企业、地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予以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厂办大集体改革涉及企业2.2万户,分布在30个省(区、市),大集体职工总数364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54万人,退休人员110万人。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或改革方案,黑龙江、云南、上海基本完成了地方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6207户,占总户数的27.55%,安置在职职工62万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4.9%。孟建民表示,有关地方要进一步加强调研,优先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在厂办大集体资产和补助资金可能范围内,协商妥善处理经济补偿金及其他拖欠职工债务。今年将加大力度,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特别是在辽宁、吉林等重点省份要努力取得新突破。地方尚未启动的,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可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先行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记者 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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