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丹华主持召开部分中央企业学习贯彻《意见》座谈会

文章来源: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1-03-11

  3月10日,国资委党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学习贯彻《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黄丹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副秘书长杜渊泉同志出席会议。

  黄丹华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意见》,是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一件大事。《意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体系、保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规定,是一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符合国有企业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的重要文件。《意见》的出台,对于发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优势,将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转化为实现“十二五”目标的强劲动力,对于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黄丹华指出,《意见》提出的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当前,首要任务是抓好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热潮,企业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要认真总结梳理“十一五”以来企业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把改革和继承创新贯穿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要根据《意见》提出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与“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扎实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要研究解决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与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与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企业党委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领导职责,形成“大政工”格局。 要加强联系,积极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国资委网站将开辟“学习贯彻《加强改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意见》”专栏,营造好加强改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黄丹华强调,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国有企业要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加强典型宣传,发挥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作用,为国有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为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新兴际华集团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