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强调要认真贯彻实施宪法 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11

4月10日,国资委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党委书记郝鹏主持会议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国资委机关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作专题讲座,国资委党委成员参加会议。

郝鹏指出,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理论新实践,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充分体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重要地位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好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和责任,以宪法为遵循,坚定理直气壮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决心和信心,毫不动摇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功能作用,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持续推进职能转变,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郝鹏强调,当前是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的最好契机,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委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真正学懂弄通宪法原则和规定,带动全委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要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把宪法学习作为中心组集体学习、干部培训和党员自学的重要内容,将学好宪法原文作为基础中的基础,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要抓好宪法贯彻实施,把尊崇遵守宪法当成信仰,把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天职,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把宪法精神贯彻落实到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党建各个方面,努力提升国企国资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巡视组组长,国资委副秘书长和各厅局、改革办、各巡视组、驻委纪检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阳希】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