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坚持基本定位、坚持立足国情、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明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聚焦制约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八方面重点改革任务,并对组织实施作了部署安排,为下一步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有利于系统完善符合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意见》对加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建设,更好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国资委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意见》在国资国企领域落实落地。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意见》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着力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国有控股股东依法履行好职责,推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更好发挥作用。三是指导推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组成结构,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聘管理的监督,强化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跟踪指导,提升董事会运作水平。四是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强化与证券监管等部门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抓好《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落实,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为提升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实力,助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