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
进一步把牢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文章来源:国资小新  发布时间:2018-10-15

编者按 10月10日,在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发表两周年之际,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学习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党员干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总结两年来贯彻落实的进展成效,不断开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新局面。国资委党委书记郝鹏出席学习座谈会并讲话。即日起,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推出“再学习再出发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重温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再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现代公司基本属性和国有企业特殊属性的有机统一,为我们立足国情、结合实际,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

再回首,牢记总书记嘱托两年来奋力开拓成效显著

两年来,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在融入上下功夫、在结合上花力气,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有力保证了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落到实处。

中央企业集团全部落实“党建进章程”,夯实了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基础;全部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兼任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从领导体制上确保了党的领导与董事会决策的深度融合;全部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公司决策重大事项前置程序,从运行机制上保障了党组织意图在重大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当前企业党委(党组)有位有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有效发挥,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得到了切实加强。

再出发,新时代新担当不断开创新局面

通过两年的实践,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不能生搬硬套国外的做法,必须坚持“两个一以贯之”。目前国资委党委正在研究制定落实党章第33条的具体意见,修订中央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不少中央企业都参与了这项工作,力争在这一体制机制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要尽快完成顶层设计。中国电科等中央企业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下一步要继续加强经验的总结提炼,深入开展理论的探索研究,尽快形成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安排,为打造基业长青百年老店提供可靠的体制保证。

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企业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特别是针对不同治理主体决策权限划分不清、程序衔接不顺等共性问题,系统梳理、形成规范,避免叠床架屋降低企业效率。

要持续推动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党委(党组)把关定向与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机统一,党的组织力与经理层的执行力有机统一,党组织协调各方监督力量与构建企业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格局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有机统一,既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也不要把党组织直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取得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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