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推行矿权内部流转 首批项目已基本完成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7-12-11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批矿权内部流转项目尘埃落定,今年年中启动的东西部油田矿权内部流转基本完成,中西部鄂尔多斯、四川、柴达木三大盆地及部分外围盆地共16个探、采矿权区块从西南油气田等3个地区公司流转到了大庆等4个地区公司。如此大范围的矿权流转,在中国石油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由于资源禀赋和历史原因,中国石油东西部油田剩余油气资源存在明显的差异。西部油区地域广阔,资源潜力大,勘探程度较低,但投资和技术力量有限,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东部探矿区域有限,技术力量相对富余,后备资源不足,“走出去”的愿望强烈。

今年年中,中国石油为贯彻落实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精神、有效化解资源结构布局不平衡等问题,启动了公司内部矿权流转工作。具体涉及7个地区公司,其中流出矿权的有西部的长庆油田、青海油田、西南油气田,接受矿权的有东部的大庆油田、辽河油田、华北油田以及开发已近耄耋之龄的玉门油田。

经过几个月的对接,最终确定青海油田所在的柴达木盆地4个探矿权和2个采矿权区块流转给辽河油田,长庆油田所在的鄂尔多斯及北部外围盆地5个探矿权和2个采矿权流转给华北油田和玉门油田,西南油气田所在的四川盆地及西昌盆地2个探矿权和1个采矿权流转给大庆油田。

本次矿权内部流转采取勘探区块和未动用储量区块“1+1捆绑”模式,实行新体制新机制,投资计划单列、单独考核,实现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此举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的一项重大决策,旨在尽快适应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东部油田人才和技术优势,盘活矿权区块和未动用储量资产,激活勘探开发市场,打破“画地为牢”格局,促进高效勘探和低成本开发,实现上游板块的质量效益可持续发展,对于油气体制改革具有试验性的先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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