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体系加强监管 优化配置提升质量
推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黄丹华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部署2012年工作。王勇主任对产权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会前听取汇报,专门对会议作了重要批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去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在加强产权管理、形成监管合力、优化产权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基础性、枢纽性、战略性作用。
(一)强化产权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监管上新水平。各地继续把完善产权监管体系作为重要工作,通过健全管理制度、转变工作方式、拓展监管范围等措施,提高了产权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去年是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的丰收年,国务院国资委制订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个国资委令和5个规范性文件。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制订相应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湖北、山东出台了加强国资监管的条例,将地方产权管理的相关政策上升到了地方法规的高度。安徽出台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防控内幕交易。浙江、深圳推进产权管理工作指引的制订,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吉林、陕西完善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审核程序、审核要点和工作要求。广西在产权流转过程中强化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规范,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产权管理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和转变。各地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流程,进一步推动产权管理工作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动态监管转变,大大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山东着力推动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机构的产权动态监督管理体系。深圳以配合我委开展“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监管企业产权管理信息化建设,构筑一站式信息平台,对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交易和风险管控等国有产权流转的全过程实施闭环式监管,实现管理方式的变革与创新。
三是境外产权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去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境外国有资产、国有产权管理的标志性文件。今年国务院国资委还将出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上述三个文件为基础,形成一套针对境外国有资产、产权、投资监管的系统的、完整的、适应“走出去”需要的监管体系,帮助国有企业防范风险,安全发展。各地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湖北、四川等地制订出台了境外产权管理制度。陕西、安徽对监管企业境外产权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监管企业对外投资数据库,为加强境外产权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是国有产权集中统一监管取得新进展。各地以自身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赢得了党委、政府的信任,通过推进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全覆盖,推动了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促进了制度统一、程序统一,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湖北、山东扎实做好监管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实现了产权管理基础工作的全覆盖。广东部分县级市进行了将公有资产和土地储备纳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范围的探索,拓展了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河北、宁波以产权登记工作为平台,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
(二)优化产权配置,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上新台阶。各地指导监管企业不断创新产权配置方式,加大产权配置力度,提高产权配置能力,优化了产权布局结构,为有效应对市场压力,实现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保证。
一是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合理产权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各地积极推动监管企业调整产权结构,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供扎实的基础。首先,继续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改制上市步伐。江西、福建、甘肃等地在监管企业改制过程中,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监管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湖南加快推进监管企业改制上市,指导监管企业培育了近20个上市资源。其次,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深圳出台产权变动工作指引,要求监管企业产权变动方案实施后,管理层级不得超过3级,有效缩短了监管企业产权链条,提高了监管企业集中管控能力,集中优势、防控风险、提高能力,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奠定了良好基础。广西对监管企业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全部进行了产权登记,绘制了监管企业产权树状结构图,在此基础上进行产权结构调整,压缩产权层级,优化产权结构。第三,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山东通过公司章程将国有产权管理政策内化到监管企业管理中,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管理。江苏、浙江指导监管企业在建立并不断完善产权代表制度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落实国有资产责任主体,不断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
二是指导监管企业优化产权配置,推进合理布局。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结合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积极推动监管企业战略重组,加强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合作,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天津支持国有资本与其他所有制资本合作,实现两类资本的有机结合,积极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和影响力。重庆积极推动监管企业开展境外并购重组,通过建立“走出去、引进来”机制,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不少地方还积极推动监管企业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安徽、山东、贵州等10省市181家农电企业划转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河北、吉林、辽宁等18省区96户粮库划转中储粮,推动了地方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指导监管企业增强资本运作能力,实现稳中求进。针对企业资金面偏紧的状况,各地积极推动监管企业创新资本运作方式,拓展融资渠道,为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资本保障。四川、河南、河北等地支持监管企业积极利用债券市场加大融资力度。安徽组织监管企业编制了“十二五”直接融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直接融资的规范和指导,提升了监管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北京、甘肃、山东等地推动监管企业利用产权市场引进增量资本,实现增资扩股。上海指导监管企业以控股上市公司为平台,组合运用IPO、定向增发、吸收合并、资产置换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加大监管企业重组整合力度,形成“融资发展、机制创新、价值提升、回报社会”的良性发展机制。
(三)汇聚各方合力,促进形成“大国资”工作格局。产权管理工作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管的关键环节,需要形成统一规范,打造监管合力。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更加主动、开放的工作姿态,通过加强沟通协调,汇聚各方监管合力,积极推动“大国资”工作格局的形成。
一是强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产权管理系统的上下联动。各地通过上下联动加强产权管理业务沟通联系,“大国资”理念进一步增强。2011年,国务院国资委继续组织召开工作会和培训班,并建立了深入地市的走访调研机制,先后赴广东、重庆、内蒙古等17个省区市开展走访调研,加强对地方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各省级国资委也加强了对地市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湖北专门召开了省内产权管理工作会议,四川、重庆、广东、河南、海南、内蒙古等地举办了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产权管理业务培训班,在加强业务沟通联系的同时,有效提高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
二是加强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化是产权管理工作“四化”要求的关键一环,通过信息化带动产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提升。各地积极做好与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系统的联通工作,产权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山东、深圳顺利完成了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为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广提供了宝贵经验。去年又有陕西、宁夏、广东、新疆4省区国资委与国务院国资委实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对接。截至目前,已有31个省区市国资委及其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接入监测系统,全国统一的产权转让动态监管格局已经形成,这是经过九年的努力得来的成绩,很不容易,是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三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三是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战略合作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开展战略合作,先后与十余个省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些省市国资委注重发挥产权管理的基础作用,积极推动合作协议的落实。湖南国资委以产权为纽带,积极开展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实现与69户中央企业合作对接,26户中央企业与湖南省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以湖南有色集团股权向五矿股份增资扩股,湖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了中央企业控股股份公司的股权。河北、新疆国资委通过划转、转让、参股等多种手段,落实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山西国资委推动监管企业同煤集团重组中电投集团火电上市公司及相关资产,实现上下游资源整合,推动煤电联营和央地合作。
产权管理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离不开产权交易机构的共同努力。产权交易机构遵循“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则规范、操作透明”的十六字方针,立足规范,注重创新,取得了新的成绩。2011年纳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范围的31个省区市产权交易机构共完成企业国有产权转让1849宗,交易金额821亿元,产权市场为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发挥了重要的平台作用。去年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挂牌成立,为产权交易行业进一步提高自律水平创造了条件。在积极推动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同时,各地还采取措施,推动进场交易范围不断扩大。在重庆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配合推动最高法出台了关于涉诉国有资产拍卖进入产权交易所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涉诉国有资产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国资委选择确定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实施。在此带动下,各地也积极探索开展相关工作,不少地方取得了突破。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已累计完成1000余宗涉诉资产进场交易,涉及金额超过20亿元。产权市场在创新交易方式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云南、陕西、广东、青岛等省市的11家产权交易机构采用了全国统一的交易系统。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现了国有产权交易的动态报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做好进场交易组织工作的同时,主动深入企业服务,着力提升重大项目的增值能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积极引入机构投资者,帮助企业做好增资扩股等创新业务。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提高融资服务功能,办理股权质押融资110亿元。福建产权交易中心在传统拍卖、密封式报价交易方式基础上,创新密封式报价加电子竞价的复合竞价方式,取得良好成效。
一年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从事产权管理工作的同志们和产权交易机构的同志们,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服务大局、规范运作、创新服务,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企业调结构、转方式、强管理、保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在此,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向同志们一年来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2011年产权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产权管理工作与“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目标要求仍有不少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事项仍有待规范,仍然存在应登记未登记、应评估未评估、应进场未进场,以及进场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不够规范。三是境外产权管理依然薄弱,境外国有资产风险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结构调整力度亟待加强,产权优化配置能力有待提高,不仅要实现产权规范流转,还要达到更高的要求,实现优化配置,为调结构、转方式提供支持。此外,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随着国家对整个经济发展质量要求的提高,对从事产权管理工作的同志们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断提升产权管理工作水平。
二、2012年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
2012年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将更为复杂。在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对2012年的形势都进行了分析,今年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是很多。对经济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我们要有深刻认识,做好充分准备。一是对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要有充分认识。国际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继续深化,欧元区国家财政政策全面转向紧缩,加剧了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今年特点是欧债危机从边缘国向中心国蔓延。美、日等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消费不振,贸易低迷,拖缓了全球经济复苏步伐。新兴经济体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部分国家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系统性风险提高。全球经济将进入一个较长的低速增长期,对企业带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市场萎缩,需求不足。二是加强对危机的应对措施的认识。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产业调整加快,主要发达经济体大力推动经济转型,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这对国有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三是加强对国际国内市场动向的认识。大宗商品价格持续高位波动,资源价格上涨,企业盈利空间被压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国内经济发展结构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2012年经济形势将更加严峻。但是我们也要坚定信心,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国有企业经过30年改革发展,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了竞争力,同时国际金融危机与欧债危机也为我们“走出去”带来了机遇,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给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为优化布局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企业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的任务必将进一步加重,企业结构调整的途径和资产重组的方式也将随之多样化。二是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今年年初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国有企业要为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为实现保增长、保稳定的目标,企业的资本运作力度会加大,产权流转的频率将大幅提高。三是为加大市场开拓,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将进一步加大,产权分布的地域将更加广泛。这些都使产权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2012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今年国资监管工作“一个基调、两个提升、三个作用”的工作重点,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基础管理、优化产权配置、服务改革发展、提升国资价值。为此,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完善产权管理工作体系,提升监管水平。各地要继续把建立制度完善、系统完备、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产权管理工作体系作为提升监管水平的重要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产权管理制度。要在做好国务院国资委新出台产权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对已出台的制度要进行梳理、完善,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工作指引,将制度细化,提高其可操作性。二是加强产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的机构和稳定的高素质队伍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从目前情况看,仍有部分省级机构存在产权管理与资本运作,或者产权管理与资产评估管理“两张皮”的现象,管理职能分散,人员力量单薄,不便有效开展工作。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产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强化省级产权管理专司机构,统一管理职能;充实编制和岗位,建设一支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人员队伍,从人员数量和质量上保证产权管理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三是推进产权管理信息化建设。要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做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等系统的联通和运行工作,加强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效益。四是加强对产权管理特别是产权转让的联合检查。要继续完善联合财政、发改委、监察、工商、证监等六部门对产权转让的联合检查机制,坚持对产权交易机构的联合评审制度,并探索建立企业产权管理工作综合检查评价机制,为产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导向和行权履职动力,切实发挥好产权管理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推动实施新的产权登记办法,为加强国资监管夯实基础。今年我们将发布实施新的产权登记办法,贯彻实施新办法是各级国资监管机构2012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新办法与现行产权登记办法有本质不同,不仅登记的性质、范围发生了变化,登记的指标体系、管理方式等都有很大变化。为此:一是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把思想统一到新产权登记办法上来。新办法出台后,产权登记表证将不再具有国有产权法律凭证的功能,产权登记范围也将延伸到实际控制企业。对此,各地要把握实质,深刻领会这一转变的原因及重要意义。二是要调整工作方法,真正实现产权登记业务的在线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实现“应登必登、应登即登、登则登准”。三是要注重发挥产权登记的功能与作用。各地要组织监管企业按照新的产权登记规则,全面梳理本企业产权架构,摸清家底,分析产权在级次、行业、主辅业、区域以及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之间的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为企业理清产权关系,优化布局结构提供基础数据。
(三)推动监管企业优化产权配置,提高发展质量。各地要继续围绕“推动流转、防止流失、优化配置、提升价值”的工作定位,这十六字方针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推进,产权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在实践中形成和不断完善的。各地要着力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不断提升监管企业发展质量。一是要引导监管企业做好资源整合。进一步突出和精干主业,压缩管理层级,推动国有资本从低效、无效、非主业领域退出,向优势领域集中、向产业链高端集中、向战略性产业集中,推动产业升级改造,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监管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要引导监管企业积极开展相互合作,推动监管企业之间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同类业务之间的重组整合。进一步推动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开展多层次合作,以产权为纽带,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发展合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企业做强做优。鼓励监管企业按照国务院“新36”条精神,在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资本,促进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与国有企业共同发展。三是要引导监管企业遵循市场机制,利用市场优化产权配置。要认真研究市场发展动态和政策调控动向,充分发挥股票市场、产权市场、债券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本形成功能,大力推动资产转让和增资扩股等项目进入产权市场阳光操作。
(四)努力做强做优上市公司,推动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随着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优质资源进入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成为国有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以中央企业为例,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共有359家,资产总额占全部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4.1%,净资产占全部中央企业净资产总额的68.7%,营业收入占同期全部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的60.4%。显然,做强做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成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重要任务。针对当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重点解决上市公司层级低、规模小、分布散、实力弱的问题,要在研究确定上市公司层级的基础上,以已有上市公司为平台,利用好境内外资本市场,推动上市公司资源在监管企业内部、监管企业之间、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之间实现按业务板块联合重组上市,实施有效整合,实现资源集中、平台集中、优势集中。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资本运作能力,要指导监管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和孵化注资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持续后劲,要统筹运用资产注入、增持、增发、配股、可转债等多种手段,在保持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合理控股比例的同时实现融资发展。三是要努力解决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母公司与控股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继续推动优质资产和相同业务向上市公司集中。要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依法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各类股东权益。四是要努力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注重发挥股东治理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使国有股东成为积极的、负责任的股东,切实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防范内幕交易,鼓励建立符合价值投资理念的分红机制,努力成为股票市场的表率。
(五)继续加强对产权市场的监督指导,确保产权交易规范运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则规范、操作透明”的十六字方针,大力支持产权市场建设,健全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督促产权交易机构规范运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进一步将进场交易的成功做法推广到公共资源交易、涉诉资产交易等领域。积极探索提升产权市场功能,推动监管企业实物资产进场交易,通过产权市场引进各类投资者,在服务企业产权交易、资产流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为企业增资扩股等资本运作服好务。
借此机会,我想强调一下产权交易机构的规范问题。大家都知道,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为此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部际联席会,国务院国资委作为联席会的成员单位,主要任务是对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尽管其所针对的问题并不是由我们选择确定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引起的,但也提醒在座各家交易机构要引以为戒。应该说,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建立了统一的交易规则、交易系统、信息发布和监测系统,并且推动成立了行业协会,各产权交易机构在拓展业务范围、创新交易方式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也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我们要始终牢记,作为提供公正市场化服务的交易平台,规范是生命线,必须坚持规范操作,否则产权市场将失去生存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8号文精神,国务院国资委已于去年12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国资监管机构督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国资委。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组织六部委对四家中央企业产权交易试点机构进行第四次综合评审,各地国资监管机构也要在督促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对所选择确认的交易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在此过程中,希望产权交易协会切实履行职责,参与检查和整改监督,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各地要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业务创新的规范和指导,既促进产权市场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行业务创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内为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市场化服务,又切实按照国务院38号文件要求,规范从业。
(六)切实加强境外产权管理,实现境内外一体化监管。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进行跨国资源配置,加强境外产权管理就成为国资监管机构面临的又一项重要任务。中央企业正在按国务院国资委境外产权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境外产权管理工作,希望各地也要把加强境外产权管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加强境外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结合本地区监管企业“走出去”的实际,建立起适应本地区发展要求的境外产权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境外产权管理与境内产权管理的衔接,不留管理死角。进一步强化监管企业境外产权管理工作,推动监管企业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和职责,确保境外产权管理责任落实。二是尽快组织监管企业对以各种形式对境外投资所形成的权益进行全面摸底,及时认真做好境外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摸清核实境外企业户数、区域分布、行业分布、产权结构以及经营管理状况,建立起境外产权管理状况的报告制度。三是把住关键环节,做好风险管控。指导监管企业在境外国有产权流转中,组织做好可行性研究、内部决策、境外国有资产评估或估值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境外产权流转依法合规,维护好国有权益。四是要抓紧对监管企业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和设立离岸公司等特殊目的公司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具备条件的应当要求监管企业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七)进一步贯彻“大国资、一盘棋”理念,形成监管新合力。“大国资、一盘棋”是国务院国资委适应国资监管新要求提出的战略思维,也是聚合各种资源为国企改革发展拓展空间的重要举措。产权管理系统素有“大国资、一盘棋”的理念和工作基础,在此项工作上走在了前面,今后要在现有基础上,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涉及多个部门,各级国资监管机构需要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税务等政府部门,争取有关政策支持,解决国企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国企改革创造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二是加强产权管理系统内部的联系与互动。国务院国资委将进一步通过工作会、培训班、信息系统、以审核促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地方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各省级国资委也要按照《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的要求,通过工作会、培训、走访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区域内国资监管机构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造条件,以产权为纽带,促进中央企业与地方战略合作顺利推进、有效实施。
三、做好2012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为确保2012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整体协调推进,提高成效、多出精品,做到日常工作越做越扎实,重点工作逐年有突破,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有提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注意把握大局。产权管理工作事关企业改革发展全局,国内外形势和宏观政策的变化都会对产权管理工作产生深刻影响。产权管理工作要关注大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产权管理的同志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以更广阔的视野,站在更高的层面上开展产权管理工作。当前,产权管理工作的大局就是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推动国有企业搞好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这就需要我们立足大局,明确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方式,用好市场机制,提升企业价值,为实现“两新目标”提供强大动力。
(二)要注意抓住重点。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强化国资监管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繁重,国资监管工作千头万绪。我们要始终保持清晰的思路,越是面对复杂的形势,越要善于抓好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产权管理工作来说,就是要以优化产权配置为目标,继续完善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实施新的产权登记办法、做强做优上市公司、用好市场机制、加强境外产权管理,切实推动国有企业保增长、保稳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三)要注意把握规律。产权管理工作事项多、任务重,同志们要善于从繁杂的具体工作中认识规律、总结规律、把握规律、遵循规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把握规律一要学习,就是不断学习产权管理法律法规,学习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积累,就是在日常工作中对出现的问题不断进行总结分析,认识和理清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必然联系;三要钻研,就是善于研究和总结,并能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或解决措施,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有效性。
(四)要注意带好队伍。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一定要下大力气加强产权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熟悉管理、精通业务、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在此,我要强调三点:一是高度重视。产权管理工作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具有高度的政策性、专业性、原则性,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畅通人才发展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为产权管理工作配备精兵强将。二是加强培训。产权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政策性强,要注意加强业务培训,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组织面向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地也要加强业务培训,国务院国资委将尽可能提供师资支持,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产权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三是发挥好作用。要充分发挥产权管理队伍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等涉及产权运作的重大事项的方案设计和决策,要吸收产权管理部门同志参加,听取产权管理部门同志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方案的可操作性。
(五)要注意防范风险。产权管理工作是国资监管的重要关口,是社会舆论的重要关注点,责任大,舆情重,风险高。同志们在日常工作中要指导监管企业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着重防范违规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要继续坚持“依法合规、市场机制”的工作理念,不断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约束自身行为,做到按制度办事,依程序运作,防止暗箱操作,谋私腐败。
最后,我想再强调一下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规范与创新的关系问题。这两对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我们在过去工作中不断认识、调整,在今后工作中还要继续深化认识、正确处理的核心关系。产权管理工作制度性强,涉及各方利益,必须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制度和程序是经过多年的经验教训规范而成,规范运作是对产权管理体系的维护。但是,按照出资人职责要求,按照国企改革发展任务的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只是做好了基础性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本着为企业服好务的原则,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帮助企业既按程序办事,又能高效率办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同志们,2012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充满挑战性,我们要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产权管理工作质量,为实现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