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人事局  发布时间:2020-07-08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6月22日、23日举行的2020年度国资委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推迟。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0年国资委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7月16日。

(二)面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所有职位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

(三)报到时间

所有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早晨8:00之前报到。未在8:30(面试开始前30分钟)前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报到地点

1.委机关厅局各职位考生面试报到地点为北京市和平里宾馆5层第一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路化工大院4号,地铁和平里北街站西北方向)。

2.物资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4号楼办公楼201会议室。物资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邵新勇(电话:010-68515311)。

3.机械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号白云大厦5层会议室。机械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郝京华(电话:010-65281525)。

4.石化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4区16号楼8层(北四环)808会议室。石化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王子胜(电话:010-84885245)。

5.纺织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主楼7层708会议室。纺织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鲍童(电话:010-85229125)。

6.有色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面试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01会议室。有色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宫英豪(电话:010-63971589)。

(五)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时,须持我委制发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

2.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我委《关于参加2020年度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存档说明及待业说明(待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部分要求计算机水平、相关职称、执业资格或奖励的职位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书原件。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可不携带。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所有参加国资委公务员面试考生。

(二)体检时间:7月15日早晨空腹体检,请参加体检人员于当日早晨7:00前到达北京市和平里宾馆5层第一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路化工大院4号,地铁和平里北街站西北方向)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有关要求: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我委制发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详见附件2),请用A4纸打印,粘贴本人照片(须与《报名登记表》所用照片一致)。体检前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详见附件3)。

三、心理素质测评

(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人员:所有参加国资委公务员面试的考生。

(二)心理素质测评时间:7月15日早晨体检报到后。

(三)心理素质测评地点:同体检报到地点。

四、专业能力测试

(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职位:宣传工作局宣传工作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7月15日下午14:30-17:30。

(三)专业能力测试地点:北京市和平里宾馆5层第一会议室(地址同上)。

(四)有关要求。

1.专业能力测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我委制发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

2.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考场报到。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专业能力测试答题用钢笔或签字笔,请考生自备。

4.考生不得携带书籍、纸张、计算器进入笔试考场。

5.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犯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报到后考生所有的通讯工具、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由工作人员封存,统一管理。请考生另带手表计时。

(二)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

(三)面试、体检、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京外考生即可离京。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行程和住宿,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六、其他事项

(一)综合成绩合成方式:无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有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加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15%加上面试成绩的35%。

(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三)按照有关规定,若某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超过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考察。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需提供健康码等信息。考生须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视情安排。

(五)请考生见到此通知后于7月8日前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为“已读面试公告,姓名+厅局+确认参加面试”(正文内容详见附件4),发送至gzwkl@sasac.gov.cn。

(六)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5),经本人签名,7月9日中午12:00前发送扫描件至gzwkl@sasac.gov.cn。前期已提交放弃声明的,无需再次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七)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发送邮件至考生本人邮箱,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邮箱并在收到邮件后立即回复。

(八)联系方式:010-6319374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

附件2:体检须知

附件3:确认参加面试声明

附件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国资委人事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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