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2-01-2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国资国企中心工作,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国资委网站、《国资委公告》及其他公开平台载体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财务监管方面,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通过《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公开年度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经营绩效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信息;产权管理方面,指导中央企业将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增资挂牌和交易结果信息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发布;改革重组方面,及时发布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组建,以及中央企业医改工作有关信息;考核薪酬方面,发布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以及2020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首次披露中央企业工资总额信息;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方面,全年公开企业领导人员及外部董事任免信息13批次71条170人次;社会责任方面,围绕疫情防控、能源电力保供、节能减碳、乡村振兴等47个专题发布信息,展示国资央企“大国顶梁柱”形象。二是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及时公开2021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6件,以及有关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编发《国资委公告》4期,刊登国资监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首次开展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国资委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全部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成交记录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开,具体采购信息拟于3月31日前通过国资委网站公开。四是做好其他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科技创新、公务员考录、评先评优、重要会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67件,上年度结转12件,已按规定办结165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4件。已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78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30件、无法提供57件、不予处理0件;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4件。提起的行政诉讼,均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件,其中结果维持3件,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存量信息管理,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国资委规章规范性文件242件,通过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公开,对失效文件进行清理;定期汇总公众提问次数较多的共性政策类问题,配合国务院办公厅接入问答资源,共报送相关内容100余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改版优化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板块,完善国资委公告、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栏目设置,并强化文件检索功能;整合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一号对外、分别接听、按责转办、在线监控”,提升热线电话接听服务水平;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丰富拓展申请渠道;完善政务咨询留言协同办理机制,定时查收转办留言事项,严格答复内容审核把关,全年答复问题1375条,同比增加51%;开展网站适老化改造,优化手机版界面,更好适应公众需求和阅读习惯;持续更新国资国企知识库,收集热点信息557条。

(五)监督保障。全面修订国资委信息公开5份制度及程序文件,印发公开工作指导手册,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国资委网站工作规范,开展风险整治,按季度抽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做好常态化监管;建立重大舆情收集研判机制,积极妥善处置多起热点敏感舆情,编制舆情专报46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同类申请信息频繁重复申请现象,健全完善简易处理程序,并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固化,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资委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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