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资金保障防范经营风险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国企绩效评价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12

国资发评价〔2011〕4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资金保障防范经营风险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各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沉着应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加强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生产经营总体保持了平稳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但也有部分企业受市场波动和国家宏观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经营成本快速上升,营运资金紧张,经营风险加大。为推动中央企业有效应对形势变化,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切实防范经营风险,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形势变化,高度重视资金保障工作

年初以来,国际能源、原材料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呈现快速上扬行情,部分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盈利空间受到严重挤压;国家对货币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央行综合运用数量工具和价格工具加强宏观调控,频繁上调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融资难度显著增加,资金融通严重受限,资金头寸普遍趋紧,贷款成本快速上升,资金紧缺压力直接危及部分企业持续经营。从201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安排情况看,部分企业投资冲动依然强烈,资金支出安排未充分考虑形势变化和融资压力,资金缺口较大,资金保障形势较为严峻。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央企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至关重要。各中央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客观研判市场形势变化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密切关注本轮货币政策调整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入分析资金保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资金筹措工作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高度重视资金保障工作,重新评估资金保障能力,及时调整经营思路,转变投融资策略,突出稳健经营,坚持量力而行,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资金需求增大与融资环境收紧之间的矛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努力实现做强做优。

二、积极探索多渠道低成本融资,努力提升资金保障能力

各中央企业要根据市场走势和融资环境变化,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资金平衡为重要任务,坚持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多渠道低成本融资,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巩固银企战略合作,努力争取长期稳定的信贷资源;推进资本运作,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大股权融资比重,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通过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渠道,丰富资金来源,降低筹资成本;积极探索产业基金、融资租赁、售后租回、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保理、项目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积极探索开展境外融资,统筹运用境内外市场,增强资金保障能力。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集团融资工作的统筹管理,统一协调各种资源,合理安排融资规模和融资结构,努力控制融资成本,加强现金流入流出全过程预算控制,制订现金不足的应急预案,确保资金供求动态平衡,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三、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努力缓解资金压力

各中央企业要针对成本压力加大、资金供应紧张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支出安排,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工作,缓解资金压力。要加强生产经营组织管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完善商业模式,优化价值链管理,增强业务议价能力,努力拓展盈利空间;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管理,细化成本管控措施,落实成本费用控制目标与责任,大力缩减付现成本,从紧控制各项费用,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努力实现降本增效;深化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谋求稳定的协议价格,平抑原料价格波动对企业的影响;积极开展物资集中采购,大力拓展集中采购范围,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以保障流动资金为重点,以财务承受能力为依据,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审慎安排投资支出,严控非主业投资,避免短贷长投等行为,防止投资支出挤占流动资金。对于资金尚未落实的投资项目要坚决取消;对于续建项目,要根据资金供给情况,分清轻重缓急,灵活把握投资节奏。债务风险较高、资金状况紧张的企业,要严格控制新增投资和非主业投资,要大幅压缩可控费用和对外捐赠支出,尽力维护资金链安全。

四、加快经营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当前,能源、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存货资金占用量明显增大;企业上下游产业链资金状况趋紧,应收款项账龄普遍延长。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存货和应收款等资产管理,加快各项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要根据市场形势变化,推动存货精细化管理,做好市场销售预测,坚持以销定产,加快生产环节的物料流转,确定合理库存水平,减少库存积压。从销售合同签订环节把关,加强客户信用政策管理,密切关注客户资信状况,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及信用账期,防范外部风险传导至企业内部;层层落实催收责任,确保资金按时回笼,严控代客户垫付资金等行为;创新营销模式,加强供应链管理,优化与重要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减少资金占用压力。加大对低效无效资产的清理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各类存量资产,加快资产周转速度。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不断扩大资金集中规模和范围,加快内部资金融通,减少资金沉淀,提升资金集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大资金运行监测力度,防范局部风险扩大化

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资金运行监测与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对所属企业资金运行情况的监控力度,认真分析所属企业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等资金风险指标的变动情况,将存在债务负担重、生产经营困难、资金状况紧张、投融资规模较大等情况的子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并设定资金风险预警指标,细化风险管控措施;加强或有负债管理,密切跟踪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强化表外融资项目管理,合理确定经营租赁规模,在充分利用租赁手段融资的同时,缓解租金偿付压力。债务集中到期、偿债压力较大的企业,应提前安排资金头寸,适当提高资金储备,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局部资金链条断裂引发系统性风险。出现资金危机,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

六、完善资金内控机制,严肃资金管理纪律

资金是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与权限,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与制衡,规范履行资金支出程序,严格遵守资金联签制度,严格执行资金支出预算。加强印鉴及密匙管理,防范盗用等不法行为引发的资金损失风险。要严肃资金管理纪律,不得违规越权审批资金,不得存有账外资金,严格控制对集团外企业出借资金和担保,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支出,禁止通过集资、地下钱庄等各种非法途径融资。各中央企业要加大对所属企业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审计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管理隐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资金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判市场形势,客观评估财务承受能力,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努力提升经济效益与发展质量,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要将资金保障工作作为财务管理的第一要务,合理组织财务资源,强化理财与用财管理,努力维护资金平衡,控制资金成本,确保资金链安全,促进企业科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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