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王海波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自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经研究,同意王海波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自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