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冶金机关服务中心(局)(以下简称“冶金中心”)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原冶金部系统行政管理、服务保障和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冶金中心设有7个职能处室、2个内部核算单位、6家所属事业单位及40余家控股参股企业,目前,中心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近千人,资产规模约60亿元,机关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院。根据工作需要,冶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程造价岗1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说明书》(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号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具有与相关岗位要求相适应的8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及胜任能力,熟悉相关岗位业务领域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具备造价师资格证、中级以上相关职称。
(三)认同冶金中心积极向上、健康持续发展的文化,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大局意识。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勤奋刻苦、忠于职守,积极作为、主动担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优良、廉洁从业。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六)以下人员,不接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因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违规行为被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等。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并于12月5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GKZP@126.com,注明邮件标题为“姓名+联系方式”。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证书、研究论文、学术成果、奖励证书、2寸近期彩照电子版等。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不少于10人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不足10人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工作人员将提前电话通知入围人选参加考试,届时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入围人员,不另行通知。笔试时应聘者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要求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按照体检标准予以确认。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党委会讨论研究后,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报批,备案或批准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冶金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冶金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转正聘用为冶金中心事业编制内正式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相应职级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冶金中心纪委受理招聘过程中的有关投诉和举报。应聘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应聘者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随时关注电子邮件,个人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三)公开招聘按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涉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四)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冶金中心对所有应聘者的信息予以保密。
五、联系方式
报名E-mail:YJGKZP@126.com
联系人:杨海博
联系电话:(010)65260789
国务院国资委冶金机关服务中心(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