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是国资委首批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和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2016年2月,中国诚通被确定为中央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
中国诚通成立于1992年,由原国家物资部直属物资流通企业合并组建而成。在计划经济时期,公司担负着国家重要生产资料指令性计划的收购、调拨、仓储、配送任务,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流通主渠道和“蓄水池”作用。
2005年国资委确定中国诚通作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按照市场原则,搭建国有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的平台,探索中央企业非主业及不良资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处置的路径。中国诚通以托管和国有产权划转等方式,重组整合了中国寰岛集团、中国唱片总公司、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华诚投资管理公司、中国包装总公司、中商企业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和普天集团8家企业、中冶纸业公司、中钢炉料资产包等多家中央企业子企业。
进入新时期,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运作、金融服务、资产管理,以及综合物流服务、生产资料贸易、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等。控股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H,600787)、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SZ,200986)、中国诚通发展有限公司(HK,00217)、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H,60043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SH,60096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Z,000815)、华贸物流(SH,603128)等上市公司。参股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交建、中国铁建、中国中车、宝钢股份、中国建材、中国通号等20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
2016年,受国务院国资委委托,公司参与了中石化国勘公司多元化改造,托管了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参股国源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新能化。经国务院批准,公司携手9家央企、地方国企和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3500亿元的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按市场化方式参与中央企业混改、定增、债转股、子基金搭建等项目,推动央企布局结构调整。成立了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执行基金管理事务。
当前,中国诚通已经全面开启国有资本运营新征程,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为导向,服务国家战略,遵循市场规律,打造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进退流转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形成适应国有资本运营功能要求的体制机制和运营模式。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认真履职,遵守纪律,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保守秘密,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招聘岗位
(一) 二级企业副总经理
工作地点:上海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具备丰富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经验,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专业基础扎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风险分析判断能力和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操守,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
5.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含5年以上管理经验,具有应聘职务相应职级,或下一层级3年以上任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布局实施公司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双驱动战略,全面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
2.负责开拓企业与地方合作机会,协调推进企业与地方政府、地方国企等机构间的合作发展,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3.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各类项目的资本运作、投融资、兼并收购等方面规划;
4.协助总经理与各类投资者对接、协调和洽谈,开拓资本运作、投资并购的合作机会。
5.协助总经理统筹发挥资本规划、资本配置、战略并购、资本后评估、流动性管理五大资本运作核心职能;
6.负责组织起草资本运作过程中相关文件,撰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等。
(二) 二级企业总会计师
工作地点:上海、莫斯科
任职资格
1.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资格;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相关政策制度,专业基础扎实;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操守,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
5.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含5年以上管理经验,具有应聘职务相应职级,或下一层级3年以上任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本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体系,实施本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编报财务报告,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
2.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实施财务战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优化本企业资本结构,制订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3.定期向集团公司、所驻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4.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财会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5.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投融资、担保、资金管理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
6.组织审核本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7.对本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
(三) 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
工作地点:北京、上海、莫斯科
任职资格
1.具有法学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2.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研究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操守,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
4.10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领导法律部门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4.协调处理诉讼、仲裁案件,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5.组织开展法律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6.组织开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外聘律师管理;
7.其它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三、申请方式
应聘人员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于2020年6月7日前将申请表(word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cctzp2020@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电子邮件名称和《应聘申请表》均命名为“应聘岗位+工作地点+姓名+工作年限+学历”,例如“总会计师+北京+张三+12年+硕士研究生”。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6月7日17时。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