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信息中心是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国资监管提供信息技术和信息内容服务的职能。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国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下列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
(六)应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党员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非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1年3月8日至4月8日,请将个人简历及报名登记表(附件)发至报名邮箱xxzp@sasac.gov.cn。应聘人员提供的任何求职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2.注意事项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人员入围笔试。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根据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无适合人选,则该职位空缺),在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报名咨询电话:010-63193900。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3193172。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国资委信息中心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