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冶金机关服务中心(局)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原冶金工业部系统综合管理、服务保障和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各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冶金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适合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YJGKZP@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任职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
(二)资格初审
根据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筛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
(三)笔试
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知识。
(四)资格复审
笔试当天,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组织面试。
(六)考察
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中心党委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廉洁自律情况、任职回避情形等。
(七)体检
考察通过者将进行入职体检,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有需要复检的情形,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开展一次。体检和复检机构由我中心指定,费用由我中心承担。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我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进入相应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我中心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本次招聘无指定参考用书,未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65273105 65260789。
附件:
国务院国资委冶金机关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