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机械机关服务(局)中心(以下简称“机械中心”)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和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维护保值增值等职能。机械中心设有7个职能处室、5家直属事业单位及5家企业,机关总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院。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招聘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国务院国资委机械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发送至renshilaozi2009@163.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应聘职位—姓名”格式注明。应聘人员邮件中还需提交以下资料:①学历、学位相关证明;②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③主要成果作品等。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2.为提高招聘质量,保证招聘效果,本次招聘时间为:自中心党委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至本方案所列岗位应聘人员全部到岗之日止。
(二)资格审查
机械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应当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为中心领导、中心纪委委员、人事劳资处和招聘岗位所在处室的主要负责人。
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考试。由人事劳资处根据应聘情况适时开展考试工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中心党委综合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由人事劳资处与中心纪检办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到应聘人员工作单位走访、听取应聘人员工作单位纪检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其中,应聘六级管理岗位的,需核查应聘人员个人有关事项。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察应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未查清楚的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或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核查中发现有漏报或隐瞒不报情形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
(五)体检
人事劳资处负责通知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入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后,中心党委根据应聘人员考察、核查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后由人事劳资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劳资处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中心纪委受理招聘过程中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对有关投诉或者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有权对违反人事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以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