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1-03

根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中交集团内外部进行公开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建筑”),是世界500强、特大型中央企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子公司,前身为1975年的交通部“房产大队”,2022年9月由原中交四公局改制组建,具有建筑、市政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特级,工程设计建筑、市政及公路行业三甲级等30个类别111项资质。作为“中交建筑”品牌领军者,公司以做强房建为引领,积极拓展大城市、大交通和新兴业务,聚焦主责主业、放大差异特色。总部设在北京,下属单位分布北京、雄安、天津、西安、郑州、南昌、南京、宁波、长沙、成都、厦门等地,业务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亚洲、非洲、拉丁美洲1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集投资融资、设计运营、施工建设、工程服务为一体,具有一体化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国有综合性大型建筑企业。多次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等荣誉,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质量诚信AAA级企业。承建项目获有尤金•菲戈奖、“乔治•理查德森”奖、鲁班奖、詹天佑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李春奖”等。

二、招聘岗位

(一)区域岗位50名(M4-5级、P4-6级)

1.区域分公司副总经理5名(P6级)(需求单位:市场开发事业部)

2.市场开发岗15名(P4/5级)(需求单位:市场开发事业部、九公司、十公司、第一建筑分公司)

3.预算主任20名(M4/5级、P4/5级)(需求单位:二公司、华东公司、东南公司、十公司、第三建筑公司)

4.法务岗10名(P4/5级)(需求单位:各单位)

(二)基建施工类单位项目经营班子90名(PM4-5级)

1.项目经理10名(PM5级)(需求单位:三公司、东南公司、十公司)

2.项目总工程师22名(PM4级)(需求单位:一公司、三公司、华东公司、五公司、九公司、十公司、第二建筑公司)

3.项目总经济师18名(PM4级)(需求单位:三公司、华东公司、九公司、十公司、第二建筑公司、第三建筑公司)

4.项目安全总监40名(PM4级)(需求单位:各单位)

(三)基建施工类单位项目各部门岗位181名(PM3级及以上)

1.工程管理部(工程部长、栋号长、机电/暖通/给排水工程师)50名(需求单位:一公司、三公司、东南公司、九公司、第一建筑分公司、第三建筑公司)

2.技术质量部部长25名(需求单位:三公司、华东公司、东南公司、九公司、第一建筑分公司、第二建筑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3.经营管理部(经营部长、预算主任)35名(需求单位:一公司、三公司、华东公司、东南公司、九公司、第一建筑分公司、第三建筑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4.物资管理部部长40名(需求单位:一公司、二公司、华东公司、六公司、东南公司、第一建筑分公司、第二建筑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5.安全环保管理部部长31名(需求单位:一公司、华东公司、五公司、六公司、东南公司、第一建筑分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工作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咨询各单位联系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高度认同公司的战略追求、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坚定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世界一流企业的职业追求。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诚企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4.具有优秀的个人素质和工作作风,勤奋敬业,积极向上。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抗压能力强。

6.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岗位职责与岗位条件

请通过下发二维码关注“中国交建人才招聘平台”,查看岗位职责与岗位条件。

2.png

四、薪资待遇

执行中交建筑薪酬办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阶段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中国交建人才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并上传以下材料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请注明意向单位或工作地)、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有关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以“中交建筑+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意向单位或工作地”命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候选人。

(三)笔试面试阶段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未接到通知的,即为没有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告知。

(四)确定录用阶段

综合测评结果、背景调查及体检情况,确定录用人选,办理录用审批程序。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报名资料一旦提交不得更改、补报。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拔资格。

(二)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人员私人信息保密。

(三)联系方式

1.png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责任编辑:王占朝】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