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需求,经研究,现公开招聘黑龙江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黑龙江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业务涉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主要从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公司当前主要任务是规模化开发风能资源,打造黑龙江省风电装备研发、风机设计、风机制造及关键部件制造等风电全产业链,建设黑龙江风电产业生态圈。
二、招聘岗位
1.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人。工作地点:哈尔滨。
2.开发副总经理,1人。工作地点:哈尔滨。
3.项目建设副总经理,1人。工作地点:哈尔滨。
三、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岗位
1.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指标,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根据董事会的要求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建立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改进,为经营管理体系运行提供足够的资源。
3.积极落实公司战略部署,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规模增长,完成经营业绩和绩效指标。
4.推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和核心竞争力的打造。
5.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执行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开发副总经理岗位(分管战略规划、资源开发与投资、营销)
1.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滚动规划,制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跟踪计划完成情况。
2.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区域开发策略,强化开发过程关键节点的推进,保持市场占有率稳步增长。
3.组织制定开发管理制度,制定开发作业标准,组织各区域制定开发作业指导书,审批各区域发展规划及核准流程。
4.组织制定区域分散式、分布式、多能互补、增量配网等创新业务的开发标准,指导、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5.负责区域开发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掌握属地资源和业务规律,帮助、指导和监督各业务主体签订资源开发协议、项目立项、获取项目建设指标和项目核准、开工前依法依规文件办理等资源获取和使用方面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市场交易管理、电量、电价管理、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补贴管理等市场营销管理;推进区域合资合作业务开发工作,培育区域内有持续开发能力的战略合作商。
6.分管业务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和其他管理工作。
(三)项目建设副总经理岗(分管技术、工程建设)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和制度。
2.协助总经理进行项目组织运营管理,负责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整体业务运营决策。
3.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负责风电项目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及供应商管理、开工审批、项目施工、验收、并网发电等全过程管理。负责风电项目建设实施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新增并网容量,关键节点工期完成率。
4.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和建立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富有合作精神的团队。
5.负责项目建设成本管理。
6.分管业务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和其他管理工作。
四、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熟悉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
3.自觉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4.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忠诚企业,能够严格贯彻和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决策部署。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公私分明,谨慎用权,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相关行业、专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
3.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突破年龄限制。
4.工作经历:具有风力发电企业资源开发、建设、运营等岗位至少6年以上工作经历。
5.任职经历:
(1)总经理岗位:现任中央企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正职、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或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类型企业领导班子正职、或相当于正厅级领导岗位人员;或具有中央企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领导岗位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或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类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领导岗位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或具有相当于副厅级岗位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在副厅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和正处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副总经理岗位(含主持工作):现任中央企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或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类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或相当于副厅级领导岗位人员;或具有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正职、省属国有企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正职领导岗位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和同层级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或具有相当于正处级岗位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未满3年的应当在正处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和副处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5.其他要求:熟悉黑龙江省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以及黑龙江省内各地区风电资源开发情况,取得优良风力发电项目业绩的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信用。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履职记录。
五、选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1.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任人选、任职前公示、入职体检、任职等程序进行。
2.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岗位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17:00(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应聘者须详细真实填写附件中的应聘登记表,并附相关学历学位及证明材料等,邮件请以“公开招聘岗位-姓名”命名,各类报名所需资料均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邮件大小勿超过10M,应聘登记表和附件请发至邮箱:zhaopin@cfhi.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5.联系人:李群,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452-6811067。
六、应聘须知
1.涉及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时间点,均以截止报名起始时间为准。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者资格。
4.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试行市场化薪酬,与聘用人员依法建立“五险一金”,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待遇等。
6.聘用人员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首次聘期3年,按照相关程序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并按相关约定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决定薪酬和是否续聘。
7.对应聘人员信息资料严格保密。
8.未尽事宜由中国一重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