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成立于1953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之一,横跨煤炭、化工两大地勘行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与生态文明建设企业集团,也是煤炭、化工资源勘查的行业管理机构、矿山应急救援国家队和跨国(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常备力量。全局共有职工5万余人,下辖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专业直属局、省(区)煤炭地质局以及中心、院等单位200余家,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区),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资源、矿产资源保障和技术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能化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能化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集团)是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是央企投资协会副会长单位。创投集团目前下设5家子公司,以“服务总局主责主业,实现以融促产、以融强产”为目标,围绕服务总局主责主业,通过保理、资管等金融工具,信息化平台搭建、技术提升等服务手段服务总局。同时,创投集团以市场化原则参与行业竞争,逐步探索与央企、国企和地方政府的有效合作模式,发挥央企的信用优势、专业优势、团队优势和品牌优势,提高总局的核心主营业务以及投融资管理领域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岗位职责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将实施方案及结果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2.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规章制度。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聘竞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8.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身体健康,遵规守法,诚信廉洁,思想品德端正,守信有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3.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经营工作相关优势明显,可适当放宽。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地质相关专业毕业,具有8年以上金融企业管理或相关经济管理工作经验。

5.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6.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任职条件:央企总部部门正职或央企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央企总部部门副职或央企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具备相应层级和年限的人员。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体可咨询)。

(二)资格禁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

5.有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情形的;

6.其他禁入情形的。

四、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上岗人员实行1年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经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及正式任职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可面议。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网站(http://www.ccgc.cn/)下载《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会同个人免冠证件电子版照片以及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及学位认证报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至zjgkzp2024@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务必为“应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XX岗位-应聘人员姓名”,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称为“应聘人员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适时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敬请留意。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及学位认证报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学习或工作经历、主要业绩、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名资料不予退回。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每一位应聘人员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 莎  张 驰

联系电话:010-63903965  010-63903954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人力资源部

邮    编:100038

【责任编辑:石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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