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集团总部建设和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决定在北京市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巡视处处长或副处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巡视处处长或副处长1名
范围:集团总部、在京单位正式员工和系统外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在京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和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执行集团公司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热爱华电事业;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较高的领悟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组织分析判断能力,优秀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表答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秉公执纪,作风优良,团结合作,廉洁从业,勤勉尽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报名资格:
1、报名巡视处处长的,应为现任正处级或具有副处级领导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报名巡视处副处长的,应为现任副处级或任一级职员(主任科员、科长)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报名巡视处处长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后出生),参加工作10年以上;报名巡视处副处长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参加工作5年以上;
4、中共党员。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同等条件下,公司系统内具有基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经历的优先。
三、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薪酬待遇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部相关薪酬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投送材料主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或当面呈递等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请登陆
http://www.chd.com.cn“人力资源”专栏下载),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业绩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上报电子版。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23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处
邮 编:100031
联系人:李军
电 话:010-83566117
邮 箱:
jun-li@chd.com.cn
五、其他事宜
1、各在京二级单位负责审核所属单位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统一向集团公司报名;总部报名人员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报名。应聘者报名后,请与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
2、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
3、公司为应聘人员保守个人秘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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