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本部副处级以下员工工作已于2011年3月启动。为拓宽视野,广纳贤才,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10人的岗位)延长报名时间,并扩大面向系统外公开招聘的岗位范围,继续面向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招聘范围
(一)公开招聘岗位
1. 办公厅文档处职员1人;
2. 办公厅信息化处职员1人;
3. 计划部统计分析职员1人;
4. 计划部综合计划职员1人;
5. 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处职员1人;
6. 人力资源部领导人员管理处职员1人;
7. 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处职员1人;
8. 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处职员1人;
9. 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处职员1人;
10. 科技与综合产业部安全生产处职员1人;
11. 审计部工程处项目管理审计职员1人;
12. 审计部经济责任审计职员1人;
13. 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办公室职员1人;
14. 燃料管理部信息采集与管理职员1人;
15. 燃料管理部燃料基础管理职员1人;
16. 社保中心职员1人;
17. 招标中心职员1人;
18. 核电办公室职员2人。
(二)招聘范围
1. 下列4个岗位仅面向国电系统内公开招聘,系统内在京单位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办公厅文档处职员1人
工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员1人
燃料管理部信息采集职员1人
燃料管理部燃料基础管理职员1人
2. 除上述4个岗位外的其余14个岗位面向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系统内、在京单位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中,除计划发展部核电办公室职员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外,其余岗位仅面向北京地区招聘,系统外应聘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口。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 职业素质要求:政治素质好,认同集团公司企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肯于学习,具有团队精神。
2.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
4. 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 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 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职责和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四、公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五个阶段。
(一)公开报名: 2011年6月1日至6月21日,共21天。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告要求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名材料。申报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2011年6月下旬。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笔试人选。每个岗位笔试人选一般不低于10名。
(三)统一考试,2011年7-8月(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1. 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2. 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面试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和部署下,分部门组织实施。
3.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加权确定应聘人选的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的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2011年8-9月。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人选建议,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网站 (http://www.cgdc.com.cn)“人力资源——招聘信息”专栏下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本部副处级以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严格按要求填写,填写后发送至邮箱rsgkzp@cgdc.com.cn。同时将书面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资料应使用A4纸张)邮寄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应聘xx部门xx岗位”字样。
通信地址: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处,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邮编:100034;
联系人:何丽丽、胡建
联系电话:010-58683705,58683725
联系邮件:rsgkzp@cgdc.com.cn
传 真:010-58553970
(二)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使用A4纸张),党员证明信,本人北京市户口卡复印件等,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有关声明
1. 集团公司不负责解决被录用人员配偶的工作安排,不承诺解决进京户口。
2. 被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使用同本部其他工作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三)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对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察部(纪检办)设立监督电话:(010)58683701,58682901。
附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1年公开招聘本部副处级以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