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地质总局成立于1953年,2003年起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是集“地质勘查、研究及矿业开发,相关工程施工、服务及专用设备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企业。为深化总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吸引聚集更多的优秀人才服务于总局的改革发展,为做强做优做大地质勘查事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特色央企提供人才支持。总局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高级管理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
(一)总法律顾问(14名)
招聘单位: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北京)、江苏煤炭地质局(南京)、浙江煤炭地质局(杭州)、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广东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公司(广州)、广西煤炭地质局(柳州)、湖北煤炭地质局(武汉)、青海煤炭地质局(西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一勘探局(邯郸)、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局(邯郸)、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西安)、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北京)、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北京)、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二勘探局。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单位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参与单位重大经营决策,并对相关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性;组织处理单位的法律诉讼事项,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参与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所属单位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岗位要求:
1、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2、具有大中型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经历,且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或被聘为企业法律顾问,并担任过法律事务机构主要负责人2年以上;
3、熟悉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法律素养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国际化经营相关法律事务管理和实务操作经验,基础英语阅读能力强。
(二)总会计师(7名)
招聘单位:浙江煤炭地质局(杭州)、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广东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公司(广州)、广西煤炭地质局(柳州)、湖北煤炭地质局(武汉)、青海煤炭地质局(西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二勘探局。
岗位职责:主要职责:协助局长(院长、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组织编制全面预算并监督执行,拟订投融资方案;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检查及财务分析;指导财务信息化建设;参与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负责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
岗位要求:
1、财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财务工作8年及以上,处级及相当职位以上任职经历3年以上;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4、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熟悉企、事业单位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
6、具有地勘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广东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质量、安全)(1名)
岗位职责:负责企业安全施工、质量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申请安全施工许可证,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不断持续改进;负责公司资质维护和资质提升管理工作。
岗位要求:
1、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建筑、土木工程、地质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2、熟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法》和资质提升维护工作,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业的工作业绩及经验,并有5年以上全面管理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过3次以上企业制度建设类工作;
3、大中型施工企业中层以上任职经历3年以上;
4、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近5年担任过相关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完成3项以上五千万元的项目。
(四)广东中煤地瑞丰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技术)(1名)
岗位职责: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技术发展规划;审批施工技术方案;组织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应用,组织专业技术培训与考核各类工程技术人员。
岗位要求:
1、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地质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一级建筑师资格;
2、熟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主持(组织)过5个大中型建筑施工及编制施工方案,具有项目管理业绩和经验;
3、熟悉建筑施工企业工商注册、年检等工作业务,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行业工作经验;
4、大中型施工企业中层以上任职经历3年以上。
(五)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市场开发部主任(1名)
岗位职责:负责国内外市场开发工作。负责国内外市场调研和分析,组织制定市场开发战略,为业务部门提供指导意见;负责营销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及下属企业营销网络的建设;指导下属企业开发国内外市场工作。
岗位要求:
1、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职称;
2、具有市场开发或市场营销相关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及经营管理意识,熟悉国内外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及相关市场情况;
3、副处及相当职位以上任职经历3年以上。
4、具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
(六)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市场开发部副主任(1名)
岗位职责:协助主任负责国内外市场开发及矿业开发工作。具体负责矿业开发及相关市场开拓工作。
岗位要求:
1、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职称;
2、具有矿业开发相关的工作经验、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熟悉国内外地质勘查市场情况;
3、从事矿产或市场开发工作8年以上;
4、具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
(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总院)副总工程师(1名)
岗位职责:负责总院技术发展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批项目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技术创新、推广新技术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岗位要求:
1、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职称;
2、处级及相当职位以上任职经历3年以上;
3、地勘基础知识扎实全面,熟悉地质勘查、灾害评估、非煤地质固体矿产、水工环等业务;
4、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管理能力。
(八)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总院)经营管理部主任(1名)
岗位职责:负责总院市场开发和经营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经营管理规划;制定和落实综合管理制度,组织协调项目运作;指导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岗位要求:
1、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职称;
2、副处及相当职位任职经历3年以上;
3、熟悉地质勘查技术,了解国内外地质勘查行业及矿业开发市场情况;
4、熟悉企业招投标全面运作与合同管理商务谈判实务,有项目管理与运作的经验。
5、具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
二、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岁。
2.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业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上岗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招聘单位同类人员或按照聘用人员的业绩贡献确定(总会计师为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总法律顾问享受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副职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表现突出者可提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住房补贴按国家有关政策及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测试(包括笔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半结构化面试)、考察了解、研究聘用并进行公示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2011年6月10日(来函报名以邮戳为准,发送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登陆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网站,下载《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请将个人报名表及所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请见“有关要求”)电子版发送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电子信箱,并请及时将相关材料邮寄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人事组织部。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网站:http://www.ccgc.cn/
招聘电子邮箱:zmgkzp@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299号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人事组织部
邮编:100039
联系人:陈有琪、杜中山
招聘咨询电话:(010)88246688—6205;(010)88248009
传真:(010)88246900
待遇咨询电话:(010)88246688—6112;联系人:梁真。
(三)有关要求
1、应聘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套;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 (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2、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者保密;如有保密回避需求,可在被通知测试时间时说明情况。
附件: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报名表(下载)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