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二级企业,隶属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设在北京。其主业为资源勘查与矿业开发,工程施工与服务,地质灾害治理与矿山抢险救援,生物医药研发销售等。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主业整合和改革发展需要,决定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融事业部(筹)、所属北京益而康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北京地质调查分公司、北京水工环地质勘查院领导等岗位进行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
1.总经理助理1名。岗位职责:协助总经理制定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阶段工作目标分解;起草公司各阶段工作总结和其他正式文件;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调,必要时可单独召集业务沟通会议或工作会议;配合总经理处理外部公共关系;跟踪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提供分析意见及改进建议;在公司经营计划、市场策略、资本运作等方面向总经理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金融事业部(筹):
1.负责人1名。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金融事业部的各项工作;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工作;负责研究企业金融服务平台设立政策,制定公司金融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公司金融服务平台可行性研究及建设,组织开展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基金等金融业务;负责公司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负责本部门制度建设;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北京地质调查分公司:
1.经理1名。岗位职责:负责行政全面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单位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等;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负责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市场开拓工作;负责审批投资、采购、生产、人力资源、财务等各项经营决策和费用计划方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班子成员勤政廉洁、遵纪守法,发挥班子整体效能;完成上级分配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2.副经理(分管生产技术业务)1名。岗位职责:协助经理负责地质矿产领域全面业务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分管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体系培养计划;负责分管领域的市场开拓工作,配合经理对相关市场进行开拓;负责分管领域的生产技术、固定资产和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项目招投标、科研工作、保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各类项目的立项申请、设计、报告等的审查工作;负责对分管领域和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完成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3.副经理(分管工程施工业务)1名。岗位职责:协助经理负责工程施工领域的全面业务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分管领域发展规划和人才体系培养计划;负责分管领域的市场开拓工作,落实工程施工类项目,配合经理对相关市场进行开拓;负责分管领域的生产技术、固定资产和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和落实工程施工项目承揽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成本控制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质量目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按年度完成考核任务目标;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决算,制定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的支付计划;负责对分管领域和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完成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4.总会计师1名。岗位职责:协助本单位行政领导分管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具体包括: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实施财务监督;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投融资方案,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检查及财务分析;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参与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本单位财务队伍和财务内控机制建设;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北京水工环地质勘查院:
1.院长1名。岗位职责:负责行政全面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单位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等;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负责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市场开拓工作;负责审批投资、采购、生产、人力资源、财务等各项经营决策和费用计划方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班子成员勤政廉洁、遵纪守法,发挥班子整体效能;完成上级分配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2.副院长(分管水文地质勘查业务)1名。岗位职责:协助院长负责水文地质勘查领域全面业务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分管领域发展规划和人才体系培养计划;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市场开拓工作,落实找水基金项目、供水、水勘等项目,配合院长对相关市场进行开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和落实水文地质勘查工程项目承揽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分管领域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成本控制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质量目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按年度完成考核任务目标;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决算,制定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的支付计划;负责对分管领域和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完成院长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3.副院长(分管工程施工业务)1名。岗位职责:协助院长负责工程施工领域全面业务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分管领域发展规划和人才体系培养计划;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市场开拓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及矿山环境治理修复等施工项目,配合院长对相关市场进行开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和落实工程建筑项目承揽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分管领域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成本控制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质量目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按年度完成考核任务目标;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决算,制定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的支付计划;负责对分管领域和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完成院长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4.副院长(分管地质环境业务)1名。岗位职责:协助院长负责地质环境领域全面业务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市场开拓工作,落实地、环、灾、岩土类的勘查、负责制定分管领域发展规划和人才体系培养计划;设计、评估等技术工作,配合院长对相关市场进行开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和落实地质环境类项目承揽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分管领域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成本控制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质量目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按年度完成考核任务目标;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决算,制定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的支付计划;负责对分管领域和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完成院长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北京益而康生物工程开发中心:
1.总会计师1名。岗位职责:协助本单位行政领导分管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具体包括: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实施财务监督;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投融资方案,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检查财务分析;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参与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本单位财务队伍和财务内控机制建设,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经理(分管市场营销业务)1名。岗位职责:参与公司市场开发与产品经销等重大决策并提供信息支持与建议;制定和组织实施总体营销战略、年度销售计划、市场开发计划,分解销售任务指标,制定责任、费用评价办法,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协调处理各类市场问题;根据公司现有产品和市场情况,对产品研发更新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制订公司产品的市场价格及价格保护的相关措施;负责销售团队建设和管理,培养、培训市场营销人员,建立和完善科学、系统、符合公司实际的销售管理模式并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负责营销渠道的建设,指导制定渠道销售策略并监督指导渠道的销售工作,确保渠道销售额和回款任务的完成。负责组织公司产品在各省市的招投标工作;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参加范围
总公司及社会上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有较强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开拓能力,业绩突出。
(三)拥有改革思维,具有较好的风险管控能力,良好的战略规划、统筹能力,擅长组织和协调。
(四)应聘总经理助理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地质工程和企业管理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注册类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应聘金融事业部(筹)负责人需具有金融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相关专业任职资格,具有金融类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应聘经理(院长)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地质工程类专业学历及相关专业注册类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应聘副经理(副院长)岗位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地质工程类或生物医药类专业学历及相关专业注册类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应聘总会计师岗位需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五)应聘总经理助理和经理(院长)岗位需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和5年以上企业高管岗位经历;应聘金融事业部(筹)负责人需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和5年以上金融行业主管以上岗位经历,具有中央三级以上企业金融部门负责人经历者优先;应聘副经理(副院长)岗位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3年以上企业中层管理岗位经历;应聘总会计师岗位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3年以上企业财务主管岗位经历。在中央企业担任过部门负责人或是三级单位及以上负责人优先考虑。
(六)应聘经理(院长)和副经理(副院长)岗位的,应熟悉应聘单位所属行业的政策法规,主持承担过3项及以上重大地质(工程)项目,且业绩优异。
(七)应聘总经理助理、金融事业部(筹)负责人、总会计师岗位一般要求男士45周岁以下,女士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男士50周岁,女士45周岁;应聘经理(院长)、副经理(副院长)岗位一般要求男士50周岁以下、女士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男士55周岁,女士50周岁。
(八)总经理助理以及有党务相关职能的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
五、招聘人员待遇
(一)社会招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涉及提拔的上岗人员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按照总公司机关薪酬制度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年薪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薪酬待遇面议。
(三)不承诺办理北京户口,不承诺解决住房和配偶、子女工作。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察了解、研究聘用并进行公示的程序进行。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7年3月14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请登录国资委、总局或总公司网站,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请将个人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请见“有关要求”)电子版发送到总公司公开招聘电子邮箱。相关纸质材料请参加笔试时交到总公司公开招聘上岗工作办公室,同时带上相应证书的原件以备查验。
国资委网站:http://sasac.gov.cn
总局网站:http://www.ccgc.cn/
总公司网站:http://zgs.ccgc.cn/
招聘电子邮箱:ZGSGKZP@126.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3号楼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邮 编:100040
联系人:张文明、崔 航
电 话:(010)50813026、50813027
(三)有关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最多允许填报2个岗位。
2.总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调剂;
3.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套;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4.应聘者还需提交学历认证、现岗位任职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所有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