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所属相关二级子公司总会计师
岗位职责
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委派总会计师,协助派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集团公司财会制度,运用现代管理方法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协助公司主要领导参与经营决策;
2.组织制定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控模式、会计核算办法、风险内控制度、财会人员管理等,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系统内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财务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公司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相平衡,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5.组织编制和审核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资金管控方案及长短期融资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全面推行资金集中管理,持续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7.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成本费用控制,纳税筹划,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提高公司经济运行效益;
8.负责定期评估监测公司及下属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9.负责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管,组织审核公司大额资金使用、重大经济合同、资本运作、资产划转重组及处置、企业并购、债务重组、投融资、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对上述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10.负责协调和处理与地方财政、税务及公司上级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关系,完成集团公司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公司财会队伍建设及财会人员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任职资格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一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系统外招聘,一般应有8年以上大型国有企业财务、金融、审计等管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工作经验,具备扎实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精通财务会计准则和国企财会管理制度;
3.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能力突出,工作执行力强,抗压能力好;
4.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专题文案撰写能力,熟练使用office、OA办公软件及专业财务软件;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突出,品行作风端正,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工作严谨细致,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力和业绩等条件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者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参考岗位说明与任职资格要求,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及应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中国节能二级公司总会计师招聘邮箱:zkj@cecep.cn,邮件主题为“应聘总会计师+期望工作地点(北京/南昌/成都/京外都可接受/不限)+姓名”。
工作地点:
北京,成都,南昌等地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