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是国内唯一具有煤矿设计、煤矿建设、煤矿装备制造、煤炭开采及煤炭洗选加工、煤化工、煤矿坑口发电、煤炭及化工产品贸易等全产业链的企业。中煤集团现有煤炭产能3亿吨/年,生产及在建矿井70余座,煤炭资源储量近600亿吨,资产总额4000亿元,从业人员13万人。由中煤集团独家发起成立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股份公司)分别在香港、上海上市。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销售公司)为中煤集团公司重要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中煤集团(中煤股份公司)煤炭产品集中销售、煤炭产品销售监管,以及物流网络投资建设等。销售网络覆盖国内主要煤炭消费区域以及日、韩、中国台湾等亚太市场,下设11家区域性销售机构和1个驻外机构,负责所在区域的煤炭产品销售。
根据中煤集团煤炭营销战略的总体部署和发展要求,中煤集团销售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区域公司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主要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共招聘中煤集团销售公司所属区域公司副总经理4人,分别为:
江淮公司副总经理1人,任职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
山东公司副总经理1人,任职地点在山东省日照市;
华中公司副总经理1人,任职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
广东公司副总经理1人,任职地点在广东省广州市。
(二)岗位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及销售业务管理。任职岗位由销售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二、招聘人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及中煤集团所属企业。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较强的执行力;
2.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群众公认,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担当有为,廉洁从业;
4.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
3.煤炭、电力、物流、经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法律、财务等专业;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5.具有累计8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工作经历,有一定销售工作经历的可以适度优先;
6.具有同层级工作经验,或同层下一级正职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同层下一级正、副职累计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试、讨论决定、组织考察、进行体检、聘前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个工作程序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以适当形式提前告知。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声明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6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下载《中煤集团销售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好后,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xsgszhaopin@chinacoa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销售公司—姓名—所在单位简称”。本次招聘工作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在报名表中注明是否服从安排。
2.进入复试人员请在参加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执业资格证、荣誉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及《中煤集团销售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字版原件。以上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公司承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保密,恕不再退回。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提交报名表后,须保持电话畅通。
(四)有关声明
1.按照有关规定,对非中煤集团内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
2.被聘用人员的薪酬福利等待遇按照中煤集团、中煤集团销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为加强对本次内部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10—82258411(周一至周五,8:30-17:00)。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82256425 010-8225679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邮 编: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