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有企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08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重大部署,推动国资国企系统党员干部及广大职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最新要求,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新局面,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国有企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特别是关于国有企业的新部署、新要求,邀请中央党校、知名高校、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及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进行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

(三)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

(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五)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八)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九)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年成效和经验;

(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政策解读;

(十一)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相关政策与实践;

(十二)着力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方法路径;

(十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与实务;

(十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十五)企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践经验;

(十六)推进企业法治建设 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

(十七)中央企业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与实践探索;

(十八)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相关政策与实践路径。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党员干部及广大职工。

三、培训时间

网络课程开放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3年8月11日(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1日)

四、培训费用

培 训 费:800元/人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学习。

(二)报名流程详见《网络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附件)。

(三)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后,学员可申请电子结业证书。

(四)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或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人:杨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10-52281996,010-52282057

如有定制培训需求可通过“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国资e学”网页或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中的“企业定制培训申请入口”在线申请。

附件:网络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2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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