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公司法》解读专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9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系统学习新《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和核心内容,帮助国有企业做好新《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新《公司法》解读专题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法律工作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课程由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教授,有关咨询机构专家学者最新录制,共计8门课程16学时,内容包括:

1.新《公司法》公司治理制度的突破与创新;

2.新《公司法》增设国家出资公司的新规解读;

3.新《公司法》公司资本制度变化与应对;

4.新《公司法》关于公司登记与信息公示新规解读;

5.新《公司法》强化股东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

6.新《公司法》背景下的国企风险防控;

7.新《公司法》完善公司债券的新规则解读;

8.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担保、股权转让规定变化与实践。

注:课程以实际安排为准。

三、培训时间

网络课程开放时间:2024年3月5日至10月31日(即日起开始报名,10月25日报名截止)。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680元/人。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号:0200 0807 0902 6402 8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学习。

2.报名流程详见《网络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附件)。

3.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后,学员可申请电子结业证书。

4.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或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电话:010-52086008  

附件:网络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

【责任编辑: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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