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为统领,持续深化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党委书记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在广州举办第二期国有企业党委书记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研讨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设置专题讲座,针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组织结构化研讨,参访优秀企业开展实践教学等活动,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等权威师资授课,主要内容有: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二)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实践举措;
(三)完善和加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政策与实践;
(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
(五)新时代如何做好国有企业党委书记;
(六)中央企业基层党建创新案例现场教学;
(七)华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经验分享。
注:课程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5月20日-24日(5月20日报到)。
培训地点:南方电网党校(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香山路2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7800元/人(含食宿),交费须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发票名目为培训费,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具,可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版)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版),纸质版发票将在培训时统一发放。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培训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根据需求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
(二)研讨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填写《第二期国有企业党委书记研讨班报名表》(附件1),登录“国资e学”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于5月6日前上传盖章的报名表,经审定通过后交纳培训费以完成报名。
报名二维码
(三)研讨班计划招收80人,额满为止。报名经审定后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四)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参训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五)请参训学员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和《第二期国有企业党委书记研讨班报名表》原件于5月20日14:00—19:00,前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香山路2号南网党校教学楼前台报到(路线图见附件3),前台电话:020-36628188。
联 系 人:王苗、张淑伟、侯晨曦
联系电话:010-63191018、010-63191421、010-63193338
附件: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