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有企业宣传干部研讨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1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国有企业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宣传工作实践交流,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于12月在京举办国有企业宣传干部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研讨班围绕国有企业宣传工作的形势任务、工作实务、媒体发展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中央党校及清华大学专家教授等师资进行讲授,并组织学员赴中央媒体进行现场教学,主要内容包括: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

(二)全媒体时代国有企业舆情应对策略;

(三)“大数据+AI”新科技赋能企业新闻宣传工作;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宣传干部队伍实践探索;

(五)推动国有企业宣传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助力世界一流企业建设;

(七)现场教学:媒体深度融合推动传播体系变革;

(八)主题研讨:国有企业宣传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思路。

注:课程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宣传文化、公共关系、品牌管理、党建工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月20日(12月17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黄河街10号院)。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3000元/人(不含食宿),交费须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如选择汇款请备注“2024081”)。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培训费发票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具,具体见报名操作流程(附件1)。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为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收取,并开具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培训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根据需求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

(二)研讨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于12月10日前填写《国有企业宣传干部研讨班报名表》(附件2),登录“国资e学”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上传盖章的报名表,经审定通过后交纳培训费以完成报名。

报名二维码

(三)研讨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报名经审定后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四)参训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学习效果。

(五)请学员携带身份证于12月17日14:00—19:00,前往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A座前台报到(路线图见附件3),前台电话:010—80166602。

联 系 人:徐紫珩、王锦鹏、侯晨曦

联系电话:010-63191421、63191123、63193338

附件:

1.研讨班报名操作流程

2.国有企业宣传干部研讨班报名表

3.路线图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石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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