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本收益共计25970.92万元,内蒙古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上缴23209.66万元,占全区国有资本总收益的89.36%,是全区国有资本收益的主要来源。其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缴19170.12万元,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缴3442.09万元,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上缴513.29万元,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上缴84.16万元。
内蒙古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金11387万元,占全委出资监管企业上缴金额的49.06%。其中安排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均用于增加这两家企业注册资本金;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600万元,用于盐业体制改革成本支出;安排内蒙古国资委787万元,600万元用于支付2015年度对监管企业财务审计费用,187万元用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介机构核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