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2017年实现利润19.7亿元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3-16

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宾馆召开国资委系统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会议指出,2017年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国资监管水平加快提升、国企运行质量创近三年来最好水平。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45.9亿元,同比增长39%,预计实现利润19.7亿元,比上年增盈49.4亿元、增长1.6倍,增速五年来最快,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4%。

会议公布,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89万亿元、是2012年的2.9倍,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463.3亿元,是2012年的1.6倍,盟市国有资产总额1.22万亿元、是2012年的3.5倍。五年来,全区国有企业累计上交税费2700多亿元,就业人数持续稳定在60万人以上。

会议强调,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会议明确,2018年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围绕加快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通过确保企业效益稳定增长,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切实加大创新力度以及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等一系列举措,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企业整体发展质量。围绕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为企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方面,要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以及对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方面,通过“五个加快”,即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改革试点拓展深化、加快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方面,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调整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布局结构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存量、做大增量、主动减量,不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国有经济质量。围绕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实际,坚决有力抓好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